18号,当晚,我跟晓蝶在奶茶店喝完奶茶,准备回学校。
不去江边就不会出事,我是这样想的,所以我想她快点回宿舍。
但我不管我在前面如何催促,她就是那么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后面,乐此不疲地踩我的影子玩儿。
转念一想,只要不去江边救那个女孩不就好了?一直在我眼前活蹦乱跳,我也更放心。
等等?!女孩?
瞳孔地震。
要是没人发现,那个女孩不是就……?
我立即决定,我去救那个女孩。
“晓蝶你先回去,我有点事要回奶茶店。”说完我奔向记忆中江边纪念晓蝶的地点。心中祈祷着,等我!
四公里,长跑下来我已经是气喘吁吁。
一番扫视,一个边走边玩儿手机的小孩出现在视野中。
小孩没走几步,因为没有注意脚下,摔了个踉跄,手机被摔到一旁,滚落到护栏外面的杂草中。
小孩没有哭,爬起来,想要去捡手机。
原来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我大步流星冲到小孩身边,先将他探出护栏的身体抱回来,然后安抚她的情绪:“大哥哥帮你捡。”
手机的位置里护栏还是有点远,我努力伸长手才勉强够到,要是小孩自己捡肯定要下到护栏下面,这大半夜的光线不好,一不小心踩空,悲剧就发生了。
手机递还给女孩。
女孩接过手机就继续玩游戏了,谢谢都没有。
我有点想教育教育这个孩子,但想想还是算了,只要晓蝶没事儿就好了。
我问了问她的家在哪儿,接着将她带到马路上,准备送她到小区,怕再出点什么事儿,毕竟大晚上的,这孩子父母心也是真大,这么晚了还让孩子自己出来。
刚到马路上,就看到了站在路灯前的晓蝶。
我放开女孩的手跑向她,我想紧紧地抱住她,她不知道,就在刚刚,我救了她。
一步,
两步,
我接近着她,
奇怪,明明我们之间的距离很短,只有十米吧?
但为什么我还在跑?
没事,我已经能看清她的脸庞了。
一阵强光袭来,将她吞没。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原因,我看到她的眼眶有泪花闪烁。
紧接着是一声猛烈的金属撞击声。
循声望去,失控的轿车直直地撞在了路边的水泥护栏上。神智突然清醒的大叔从驾驶室里跑出来,散发着一身酒气,跌跌撞撞地想要逃离现场。
我不想看到眼前的事实,但双腿不自觉地走到了车头旁。
车灯前,是瘫软无力的晓蝶,白色的衣服上布满血迹。
我冲过去抱住她的头,撕心裂肺地喊着她的名字。
痛苦的哭喊在夜空中,没有任何回应。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咆哮着,我捡起地上一块散落的轿车前保险杠,握在手中,走向那个醉酒大叔。
我此时只有一个想法,打死他。
醉酒的大叔踉踉跄跄走得很慢,我很快就追上了他。
我举起保险杠,对着他的头部,狠狠地砸下去。
我想我此刻脸上应该是没有一丝表情。
嘭,保险杠应声碎裂,我没注意到这是塑料做的,也没想到这么脆。
但醉酒大叔还是被打倒在地。
我将手上残余的保险杠丢在他身上,先是踢了两脚,然后,揪起他的袖口,一拳、一拳,猛击他的脸。
直到有人把我拉开。
救护车上,我死死的盯着被盖着一层白布的担架,盖着的是晓蝶。医生连抢救都没做,无声地宣告着死亡。
我不由得问着自己,亦或在问着苍天?
我明明已经救了那个女孩,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是我哪里做的不对吗?明明给我了再来一次的机会,却还是这样的结局!
老天爷,你就是这样愚弄苍生取乐的吗?
就在我精神还在恍惚,还无法接受这件事的时候,肇事者的律师竟然联系我,跟我说:他的当事人准备告我故意伤人,如果我可以跟晓蝶家人搭桥,帮他的当事人取得他们的谅解,就不起诉我。
我目光无神,面无表情地听完这一席听着是建议,实则是威胁的话。我没有回答,直接离开。
我不理解,为什么晓蝶要救那个不懂礼数的孩子,为什么会被醉酒开车的人渣撞到,她明明是那样一个爱笑的人,连流浪汉都要爬过天涯海角给她献花的人,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她要受到这样的待遇?
庭审上,我第一次见到她的父母,跟她一样,和蔼可亲,但红肿的眼眶,掩盖不住他们的悲伤。
他们拒绝了谅解,坚持走法律流程。
我以证人出庭证明被告有逃逸情节。
最终,被告被判六年有期徒刑。
而我,被判故意伤人,服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回到学校,时不时有人在身后对我指指点点,大抵就是这人有严重暴力倾向,有案底,要离他远点。
学校也有取消我读研的意向,没直接开除我,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吧。
我的母亲联系我,要不去她们那儿好好上班。不管这些人的闲言碎语。
但我没有去,我选择留在这个城市。
我终日蹲在事故发生的路灯下,虽然已经被清理过了,一旁的围栏上还是隐约能看到血迹。
我眼神涣散,染上了酒瘾,因为没日没夜的蹲在那里喝着。林娇每天都会来,给我带吃的,还有酒。
有一天的下午,大抵是春暖花开的日子,风中夹带着片片花瓣。
一阵哗啦哗啦,滚轴在水泥地上的摩擦的声音,慢慢地靠近我。
我以为是某个学生拉着行李箱,没有在意。
直到这个声音在我旁边停止,我以为是林娇要离开这里了。
提起精神,循声看去。
我瞳孔放大,映入眼帘的是那个流浪汉,没错,我记得他破烂的衣服,乱糟糟的头发,以及,他双腿间的那一枝樱花。
早就流干的眼泪,竟然又涌出眼眶。
我向流浪汉道歉着:“对不起,是我没能守护好她。明明!明明…明明给了我机会的。”
流浪汉并没有搭理我,用破烂的衣袖擦拭着水泥柱前的地面,拿起腿间的樱花枝,将它立靠在了水泥柱上。
双手合十,默默祷告。
做完这一切,流浪汉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便推着他的小板车离开了。
白驹过隙,浑浑噩噩就已经到了夏天,是毕业的时候了。
我没有去拍毕业照,因为我已经很久没理过发了,头发长得遮住了五官,简单的来说就是蓬头垢面,无异于送花的流浪汉。
叶歌从林娇那里得知了我的情况,来江边寻我,邀请我在他的婚礼上给他当伴郎。
看到我跟流浪汉一样的模样,他显然吓坏了,不顾我脏兮兮的衣服,拉着我回学校。
我挣脱了他的手,喉咙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我想告诉他:“我现在是个有前科,出现在你的婚礼上,不合适。”
我听到了自己咿咿呀呀的声音,心里自嘲,原来,流浪汉就是这样慢慢失去说话机能的。
他重新用双手拉住我的手臂,这几个月我的肌肉退化了很多,实在是无法挣脱了。
他将我扭送到宿舍,丢进了卫生间。
我镜子中看到自己的狼狈模样,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自嘲。
我不是普通,是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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