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尚开始坐立不安,躺一会儿觉得难受,坐着又屁股疼,站着腰疼。 ‘我又不在乎,无所谓的。’ 想睡觉,睡不着。真去看看吗?心里又难受的很。 犹豫来犹豫去,这个空荡荡的房子也呆不住。 ‘算了,就算看看自己的信徒,也出去凑凑热闹吧。’ 阿克尚想着就蹬着门口的自行车往外骑。 订婚宴还是男方家里办的,并非直接办在酒楼内。 而是在郊区露天摆上的桌子,布置了环境,有点像流动酒席。 仪式地点离神庙还是有一段距离,阿克尚把脚蹬子都快蹬飞了,才在一片黑灯瞎火中找到那片亮着光的场地。 此时已经到了收尾阶段,衣着庄重的男人们挺着肚子,叉腰吹牛逼。 胡渣子和几个其他亲戚,因为干体力活,身材瘦弱,在人群十分显眼。 被几个大肚汉,八字胡围着,问东问西,推杯换盏。 刚到门口阿克尚其实还是有些羞涩的,毕竟自己说白了也只是这一家人的房东。 连请柬都没有,自己就舔着逼脸来了,脸皮是有些厚了。 地方偏僻,加之晚上行人车流少,阿克尚的到来很快引来了一伙人的注意。 一个的棕色大胡子胖子,包着鸟窝一样的头巾,十分热情地伸着手出来迎接。 “是神使大人来了?”那胖子拉着阿克尚的手就要往里请。 ‘不是吧,那天看见的不是这老头啊,妮莎这都能忍?’ 阿克尚眉宇间尽是懵逼,任由这人将他拉入典礼内。 路过胡渣子身边,阿克尚止住脚步拍了拍正酒战群英的胡渣子。 “喝着呢,胡渣子?” 胡渣子看着已经喝到了状态,盯着阿克尚反应了半天才道: “小子,一整天不见你,电话也打不通,干啥去了?” 阿克尚这才明白为啥没有邀请自己,不是感情淡了,确实是海上没信号。 “这…你们可不能哭了妮莎啊。” 结巴了半天,阿克尚才阴晦地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胡渣子闻言也懵了,看着拉拉扯扯的阿克尚和胖子,知道其中肯定有什么误解。 “说什么呢,我女婿在那儿。”说着,胡渣子手指远处,竟是一位西装革履,相貌英俊挺拔的小伙子。 “噢…噢~”阿克尚这才明白过来,嘴里不断道着祝福。 不过看那小伙子,坐在一块突出的平台上,浑然没有开心的意思。 满面愁容思考着什么。 棕色胖子咋咋呼呼的,拉着阿克尚,向那小伙子挥手道:“小兔崽子,快过来,这是神使大人。” 那小伙子看了一眼阿克尚,见父亲那么激动,立马换了一副面孔,满脸堆笑,给足了情绪价值。 “神使大人,大驾光临啊,看我真不懂事,都没有来迎接。” 阿克尚也很受用,合掌施礼,笑着祝福道:“大家吉利哈。” 这男方家庭看起来着实不错,从贫民窟走到这里,就像切换了一个画风似的。 时间从上世纪80年代,跨越到21世纪20年代。 推背感太强了。 怪不得胡渣子只是随便考查了一下便同意了婚约。 并不单纯是妮莎年纪大了愁嫁,还有这确实是个跨越阶级的好机会啊。 “你在那儿站着跟尊菩萨一样干嘛?”胖子恨铁不成钢般的招手,示意小伙子赶紧过来。 那帅小伙受意,立马小跑着往这赶。 “神使大人,我来招待您…哎哟!” 话还没说完,就被地上的一滩薄荷酱打滑,人仰马翻栽在地上。 “刺啦!”布料扯开声,从小伙子胯下传来。 阿克尚差点没绷住,这孩子,好像有点倒霉。 胖子脸上慢慢收了笑容,严肃地牵起小伙子。 “小心点啊你,别瞎说话,去招待好神使大人。” 小伙子忍着疼,挤出一抹笑容,对着阿克尚道:“莫见怪,见到神使大人太激动了。” 阿克尚的目光都在小伙子的西裤上“哟,还穿的三角的,够骚包。” 小伙子故作镇定,小步挪动,把阿克尚请在一张干净的桌子上。 “神使大人,路上辛苦,下次出席我们安排车去接您。” 阿克尚虽然是个礼贤下士,服务人民的好神使。 但是跟孟买本地这些上流人物交朋友,心情当然更加激动。 在北回归线附近的印度,很少有凉爽的时候。 刚下完雨,树叶从远处卷着水珠飞过来,难得的轻松凉快。 两个大男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阿克尚感觉自己是以妮莎这边的亲戚出席,也不知道该问啥。 小伙感觉阿克尚是神使下来视察,同样哆哆嗦嗦,怕说错话。 “要不…喝点儿?”阿克尚首先打破沉默。 “好!”小伙子看着也是憋坏了,挥手让人拿来两瓶红酒,看着不是便宜东西。 棕胖子,也就是小伙父亲,在远处看着。 见自己儿子开了酒,眉头微微皱起,可在阿克尚旁边,又压下了大发雷霆的冲动。 酒一下肚,广开言路。 阿克尚也是想问啥,就问啥。 原来这小伙子家里是做生意的,父亲早年在孟买闯荡。 跟几个政府办事员相处的很好,后来几个兄弟们慢慢爬到了公共工程部门的领导。 几个哥们儿吃苦没叫他,享福没忘他,把几个拨款有保障的小项目扔给了棕胖子。 棕胖子索性把多年积蓄都梭哈进去,拉起了一支工程队。 因为关系靠谱,消息灵通,一个商人家庭便在孟买扎下了根,越做越大。 这是北方邦中一个比较常见的剧本,事实上在近代,低种姓成功发家,成为富人的案例也不少。 听完小伙子的讲述,阿克尚轻轻点着头,思绪万千。 “怪不得,排场能摆这么大。” 看着小伙子满脸愁容的样子,阿克尚依旧觉得奇怪。 按理说这个家庭,如果没有联姻的话,这哥们儿生下来就脱离了烦恼啊。 这订婚宴上还满脸愁容,总不能被迫的吧。 “小子,你不喜欢妮莎?”阿克尚试探道。 妮莎的家庭也没什么值得攀附的,所以阿克尚觉得这个理由应该是站不住脚的。 小伙子苦笑摇头道:“怎么会呢” 说着叉开腿,指着自己的三角裤说:“您看,您得让我把故事讲完对吧。” 小伙子继续侃侃而谈。 据小伙子所说,这个家庭的转折点,就在他出生以后。 从小他父母就打他,但是没打掉。 刚出生差点被奶呛死。 喝芦荟汁都塞牙。 街上的牛见他便要抬臀喷一坨大的。 总之是诸事不顺,倒霉到了极点。 但老天又嘲弄般,不让他死。 他曾发烧到40℃时,被父亲漂移的小轿车甩飞出去,落在人行道上。 又正好被路过的救护车捡走,捞回一条命。 之前这种倒霉还只停留在他自身,但是最近,隐隐不对劲起来。 好像跟他有关系的人都在变得倒霉。 据说他父亲在北方边境的一个项目,也戏剧性的受到了阻碍,没办法进行下去。 阿克尚听得傻了眼,这哥们儿的神仙事情太多,随便拎出来一件都够吹半年。 “没事的兄弟,上神总不能只坑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