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学校,告别青羊饭店,我、宋小可和小伟各奔前程,只是兄弟义气,偶尔出来喝个小酒什么的,相安无事。 这期间卫国回到了成都,他是我们一个机关大院长大的,比我大两岁,外人面前我叫他哥,没人的时候称呼国国。 和国国在一起以后,我才真正开始了浪迹“江湖”的征程。 国国这是第二次“荣归故里”,所以当小伙伴们追问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看见他的时候,比如提到哪一年的哪一件事,他会很淡定地说:“那个时候我在山上”,再比如又谈到另外一年另外一件事的时候,他会接着说:“哦,那个时候我又上山了。” 多年的闯荡和牢狱生活,一旦国国脱掉衣服,他身上那累累的伤痕实在是让人胆站心惊,后来陈小春、郑伊健他们演的古惑仔迷惑了一大群青春少年的时候,看着他们一个个跑去纹身,弄得自己花里胡哨的,我就觉得好笑,要说彪悍,在现实生活中,象国国这样的人身上那些身经百战的伤疤,可能比任何样式的纹身都更有说服力。 我们这一群小伙伴,男男女女,当时吃药(吸毒)的已经占了五分之四,那个时期国国是不吃的,哪怕是巴片(指沾别人光白吃)他也不尝,至于我,他们说过,许连是大学生,坚决不许碰。 很多年以后,国国终于还是没有幸免,成为了千千万万吸毒大军中的一员,下落不明。时至今日,我仍然庆幸当年我那个大学生的身份,要不然的话,以我对他们的了解,要把我拖下水,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那段时间,白天的大多数时候,我会到展览馆去上班,四哥走的时候交待的,那里有个兄弟,可以纳入朋友的行列。这是一间规模不大的贸易公司,业务相当简单,就是卖酒。也许是运气问题,上班第一天,就遇到四哥那位兄弟也就是贸易公司老板和另一位股东因为利润分配的事情大打出手,当时对方来的人很多,于乱军之中救下了老板娘,留下了不错的第一印象。事实上,即使老板不是四哥的朋友,我也一样会那样做的,哪个英雄不救美呢? 老板娘人很漂亮,细腰丰胸,脸很瘦小,但是却比老板整整高出一个头。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认定了世间美女爱强盗,在其后的人生当中,纵观四界,无一例外。 漂亮的老板娘天天香风拂面,在我面前打进打出,所以,不用说这个班也是上得心猿意马,坐立难安。 不过很快,看得见摸不着的老板娘就不再是我的困挠了,另一个叫小红的姑娘完全取代了他,占据了我的全部视野和胸襟。 一天下午,吃过午饭我们一帮男人挤在沙发上抽烟看报纸,小红板着一张脸硬挤进我身边不大的空隙里坐下,眼睛看着空洞的前方,一言不发。 问过原因,我和一帮同事立即就坐不住了,原来小红一直给市中心一间酒吧供着货,半年了,每个月送,说好的结款日期到了都又过了一个月,酒吧却没有一丁点要付帐的意思。当场就有三五条汉子表示要同去收帐,还安慰小红不用担心,一点小事肯定摆平。 可是等我真的陪着小红走出展览馆大门,准备去酒吧的时候,我才发现刚才那几个嗓音很高叫嚣着一定要去收帐的男人,一个也不见了。 “算了,还是改天吧。”小红眼睛不大,但是小眼迷人。 我苦笑了一下,“走!” 打过电话,小小地准备了一下,陪着小红慢悠悠地向酒吧走去。不远,不近的一段路,刚好够我完成规定动作。 青羊饭店那段日子,最让我看不起的就是那些写下缠绵情诗爱意徊惶的人,我们几个一致认为,这个时代,无论做什么事情,已经不再需要徘徊了,要勇往直前,一旦认准了目标你就必须放手去拼搏,你一徊惶,什么都不是你的了。 所以我的规定动作很简单,单刀直入要做小红的男朋友。不过,当我刚刚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还是小小地后悔了一下子,因为我突然间想起了小薇,想起了宋小可那暴烈的性格。但是,我的理智还是没有能够按捺住躁动的青春,仅仅过了一分钟,一切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酒吧规模相当之小,比起那个时代我们最爱去的文化宫里头那个著名的迪吧,要小上N倍,适合三五好友小酌或者情侣幽会,昏暗的灯光下,稀稀拉拉摆着不多的几张桌子。 因为我语言说得夸张,所以国国比我还要先到,身后跟着一个穿风衣的小伙子,大约20出头,一米八好几,以前从不认识。 “什么帐这么急啊?!”国国看我带着小红,有点摸不着头脑,相当明显,此时此刻我那副色眼迷朦的样子,一看就不是去收帐的。 我把事情的经过简单讲了一下,国国有些不以为然,叫那个高个子陪我进去,自己借口有事先走了。临走似笑非笑瞟了我一眼,那意思是说,你自己的事自己搞定。我心里头想,怕就不要来,万一真有事,你国国就是临阵脱逃的虾子(胆小鬼)。 结果是出人意料的,酒吧老板是个香港人,在成都养了个情人,那个年代还没有二奶这个说法,那个情人这个时间刚好在酒吧张罗生意,刚好她认识国国带过来那个高个子帅哥。 既然是熟人,进展就很顺利,虽然没有马上拿到钱,不过我看情形估计接下来也不会再有什么周折了,小红也很高兴。 这次事件以后,小红没有成为我正式的女朋友,原因是,“你为什么不早一点出现呢?”虽然是个反问句,可我已经知道她的答案其实是肯定的。在这个世界上,只要遇见了对的人,哪里存在什么早或者晚呢?有什么分别呢?仔细想想,就是这个道理。 几天以后,小红带我去了她工作的地方。那是个门口有守卫的单位,戒备森严,我这才知道她在我们那个公司卖酒,只是出于消磨时光而已。 于是她的办公室变成了我们的战场,我们在地上,在桌子上,到处都留下了爱的痕迹。那种老式木地板发出的嘎吱声,摇摇欲坠的书架上那些发黄的卷宗,共同见证了我们排山倒海一般渲泻的青春。 女人始终是女人,战场最基本的清洁卫生还是要保证的,所以她在地板上铺了牛皮纸,很大一张。等到战斗结束的时候,那上面刚好印下了她美丽的印迹,看着那个印迹,我突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电影,《桥》。 “斯密特,你看这座桥像什么?” “像屁股,少校!” 我指着地上的纸,把这句台词念给小红听,她的脸立即红得象苹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