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宛如巨大的披风,强势笼罩了无垠天穹。 可在试图入侵首都领空时,却被毫不留情地拒之门外。 不计其数的霓虹灯交相辉映,覆盖着繁华都市的每个角落。 街道上依旧摩肩接踵,一派熙来攘往的模样。 烈阳共和国的首都,本就是一座不夜城。 作为共和国的中心,首都在保持先进的同时,也适当维持了历史原貌。旧帝国的城墙遗址尚在,时隔多年仍然屹立不倒。引潮黑河水修建的护城河,如今依旧服务于首都水利系统。至于市中心东侧,这片坐拥数百胡同的居住区,其历史则可追溯至上个世纪。 李暮雨的家,就住在这里。 进入旧城区后,街道开始变得狭窄,公交车逐渐放慢速度,不多时便停在一处胡同口附近。这条胡同不足五米宽,借着街边昏暗的光线,能够隐约看清路牌上的五个大字------朱宜宾胡同。 首都的夜晚依旧喧嚣,但只要往胡同深处走,往往便能收获安静宁谧。此时已经入夜,狭长的胡同里空荡荡,李暮雨踩着灰砖缓步前行,任凭路灯反复揉捏自己的影子,而在橘色光芒照不到的角落里,则偶有黑瘦的野猫飞快溜过。 李暮雨不疾不徐地行走,不多时来到胡同的中段。 这里有间不大的平房,屋门被漆成了朱红色,窗帘后面漫溢着柔光。 他从兜里取出钥匙,插入带锈斑的门锁,旧铁门便应声而开。 铁门后方有个隔间,既算门厅又算厨房,四壁早被油烟熏得焦黄,灶台上摆满了老旧厨具。李暮雨换了双拖鞋,轻轻迈入下一道门槛,如此便来到家中的主体部分------一间集客厅、餐厅和主卧为一体的小屋。 屋内陈设极为朴素,案台的木纹已然模糊,折叠餐桌竖在爆皮的沙发旁,褪色的组合柜上放着破电视,对面则是一张简易木制单人床,构成床头的材料仅为几根空心钢管。 一个胖老头正坐在床边。 便是李暮雨的叔爷李亮。 “小雨,回来啦!”李亮体形富态,穿着粗布衣裤,身材比李暮雨略矮。眼见孙儿归来,老人露出慈祥的笑容,浑圆的脸颊登时泛起亮泽。 “叔爷,还没睡呐!”望着李亮稀疏的白发,李暮雨龇起满口白牙,将灰色外衣丢到旁边,露出白里透红的笑容。 自打记事时起,李暮雨便没见过父母,叔爷李亮即是唯一的亲人。 李亮是名退休工人,自己打了一辈子光棍,晚年则开始抚养孙辈。 爷俩的日子不算富足,然一老一小相依为命,却也过得平静幸福。 “吃没吃晚饭啊?我给你煮碗面去!”担心孙儿饿着肚子,李亮便要起身去煮面条。 “您快坐着!我跟建光吃过了!”李暮雨挽住李亮的胳膊,笑着将叔爷扶坐回床上。 “那给你弄碗汤!吃完了灌灌缝儿!” “别介别介!我肚子都撑歪了!” “你这外套太薄了!明儿换件厚点儿的!” “不用啦!这都快六月了!走几步路都冒汗!” 寻常的大嗓门,寻常的嘘寒问暖,就如每位寻常长辈那般。 对于孙儿的关心,李亮与寻常老人无异,皆是吃饭穿衣类的琐事。 “马上要毕业了,抓紧时间去外面耍,不然以后该没空了!”对于即将毕业的孙儿,李亮并不关心工作问题,反倒鼓励李暮雨安享闲暇。 “外面有啥可耍的,还不如跟您下棋呢!”李暮雨微笑摇头,只因他本就是个宅男,与其到外面花天酒地,倒不如在家里陪着叔爷。 “钱快不够花了吧?这回多拿点儿走!”李亮掏出一沓皱巴巴的钞票。 “有的是呐!没了我再管您要!”李暮雨将那几百块烈阳币塞了回去。 “你这孩子!平时别那么抠抠缩缩的......咳咳!” “您坐着别动!” 见李亮咳嗽连连,李暮雨便端起茶缸,准备给叔爷盛些热水。 待走到桌边时,则刚好瞥到一盒药片,眉头也随之皱了起来。 那是盒廉价降压药,只值十几块烈阳币。 李暮雨不止一次叮嘱,让李亮换种更好的药。 奈何叔爷始终都不听劝,一直在吃差劲的便宜货。 “您就听我一句劝,别的东西就算了,药可真不能省着。”盯着破损生锈的搪瓷茶缸,李暮雨略带埋怨地嘟囔一句。 “吃这药血压就能控制住,买那老贵的玩意儿干啥!”李亮不以为意,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 “您要这样,我下星期去找陈哥,可就拉下脸管他求药了。”李暮雨盛了半缸热水,扭头坐回叔爷身旁。 “甭介甭介!可别麻烦大科学家!下回我就换个贵的!”李亮败下阵来,满口答应李暮雨。 ...... 时至深夜。 李亮已经酣然入睡,李暮雨也回到里屋。 这原本是个杂物间,自从李暮雨上初中后,李亮便腾出地方给孙儿单住。奈何里屋面积窄小,仅仅一套普通钢架床,便已占了屋内半壁江山,只剩几平米的空间可供活动。 纵然条件有些艰苦,李暮雨却不以为意。 只因这逼仄的小屋,是他归属感的源头。 “啊......舒服......” 李暮雨脱去外衣外裤,摆出大字型仰在床上。 皎洁月光透过玻璃窗,温和地漫入他的双瞳。 在撩起淡淡倦意的同时,也带来绵柔的款款安宁。 作为首都土著,李暮雨自幼生活在旧城区,属于胸无大志的普通市民。 生于平凡的家庭,接受大众式的教育,毕业以后从事寻常的工作。 普普通通的经历,普普通通的条件,便是属于他这普通人的生活。 若说内心的期待,则无外乎身心康健,以及让叔爷安享天年。 若再有些奢求,无非便是好友常聚,以及收获一份今生所爱。 这简简单单的生活,便是他眼中的世界。 “呼......呼......” 思绪逐渐凌乱,愈发没有逻辑。 李暮雨呼吸放缓,不觉间闭上双眼。 睡梦中的他回到童年,见自己正跟唐威玩耍。 炎热的夏日午后,两个孩子蹲在墙边避暑,碧绿的树冠里蝉鸣不止。有老大爷推着平板三轮车,反复吆喝着“啤酒冰棍儿凉汽水儿”,扎着麻花辫的姑娘欢笑跑过,登时勾走了唐威的三魂七魄。 画面倏忽之间变幻,他回到自己的高中。 其时刚好午休,操场上挤满了学生,有的抱着篮球挥汗如雨,有的三两成群结伴散步,更有甚者躲在树荫后面偷偷吸烟。他自己则踩在塑胶跑道上,身旁是个年龄相仿的女孩,生有一头漂亮的栗色卷发。 画面突然再度旋转,他又来到胡同口处。 身边仍然是那个女孩,正望着路牌怔怔出神。 “朱宜宾胡同......为什么叫这个名啊?” “本来叫猪尾巴胡同,因为不文雅被改了。” 听了他的解释,女孩笑出了声。 他顺势牵起女孩的手,迈步朝胡同里面走去。 他扭头望向她,却见她的容颜开始模糊,栗色卷发化作顺直的青丝,被自己握住的手臂愈发柔软,于阳光下折射出凝脂般的光泽。她朝他嫣然一笑,朱唇弯成了一轮新月,天地也为之黯然失色。他的心脏砰砰乱跳,转脸却见朱红铁门大开,门口站着满脸笑意的叔爷。 ...... “呼......这梦做的......” 李暮雨睁开双眼,见窗外晨光熹微。 旖旎的梦中画面尚未散尽,缕缕香味却随之钻进鼻腔。 沉睡的味蕾瞬间唤醒,李暮雨顿时唇齿生津。 待他晃晃悠悠地走出里屋,便看到支起来的折叠餐桌。 两碗面条摆在桌上,正自冒着滚滚白气。 “小雨!吃饭了!” 李亮走出厨房,手里端着一盘松仁肉肠。 爷孙俩在桌边坐定,美好的一天就此开始。 新鲜翠绿的葱花,软硬适中的面条,泛着咸香的清汤。 加上碗底的卧鸡蛋,以及那盘可口的肉肠,正是李暮雨最爱的晨食。 “把这鸡蛋也吃了!” “不用啦!一个就够了!” “小孩儿长身体!就得多吃点儿!” “我都二十二了!只能横着长了!” “你现在太瘦!就该往胖长点儿!” “您这儿喂猪呐......” “闭嘴吃饭!” “唔......” 寻常的劝吃劝喝,寻常的推辞与妥协,如同往日般的重复播放。 李亮做了两颗卧鸡蛋,原本应该是一人一颗,却非把自己那颗塞给孙子。 李暮雨拗不过叔爷,只得接过滚烫的鸡蛋,开始享用美味的早餐。 面条被唇齿研磨,焕发出沁人心脾的鲜香。 温热的汤汁滑入食道,于胃中漾出满满暖意。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叔爷的老一套。 品尝着家的味道,李暮雨的嘴角扬起微笑。 钟楼街啃煎饼,大排档撸肉串,路边摊喝卤煮。 陪着唐威吃烧烤,带上官凝漪下小馆,跟随刘建光出席盛宴。 二十二年的生命里,李暮雨尝过许多美味,可唯独这口面汤最为难舍。 只因珍馐能满足一时,叔爷的家常菜才是生活。 依如在人生旅途中,他会经历很多不同的阶段。 从牙牙学语到寒窗苦读,如今又将迈入广阔的社会。 他会与形色各异的同类打交道,由此与不同的世界产生交集。 可无论岁月如何变迁,小屋与老人必定相随,始终是他心灵的大本营。 旭日冉冉升起,照亮屋中陈设,再漫入青年的瞳孔。 映入眼中的一切,早已刻进他的脑海,成为了属于他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