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封关于离别的信件

Chapter 15.3

  给炜红的信。   展信安。   老师,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学生可能已经不在了,很抱歉让你白发人送黑发人,真的很抱歉。   能遇到您是我这辈子的好运。   我记得您当年是初二才来教我们的,那年暑假来学校,我第一个见到的是新数学老师,只是从班上的同学那边稍微了解了一下您。   我一直觉得,能和学生打成一片的老师,才是好老师,时刻与学生保持极大的距离,只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威严的老师,我不是很喜欢。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情就是,您那一天把我单独留下来,教导我该怎么样不卑不亢地生活,自己没有必要去讨好很多人,自己也没有必要去特别在意别人的看法。   您以自己作为例子,我一直记得您说:“你们第一天见到我的时候,应该都注意到了我手臂上的疤痕,但是其实我一直都不会觉得,这个疤痕对我的生活影响了很多,其实会有人觉得很丑,也会有人口出恶言什么的,但是,我的女儿对我说:‘妈妈,你手臂上的那个印记好好看呀!’我爱的人,爱我的人不在乎,讨厌我的人,我讨厌的人对我的看法,我又为什么需要放在心上呢?你也一样。”   谢谢您的教导,我一直记在心上。   中考考完的时候,学校要求我们在礼堂立马把作文复写一遍,方便后续估分。我复写得很快,我交给您之后,我就准备收拾书包离开了,抬头一看,您正在仔细地看着我的作文,而之前交给您的,您其实并没有查看的动作,应该就是要回去之后再看,您知道我的作文其实一直问题很大,所以先看了一遍我的作文,不过那一次没让您失望,作文是我初中以来最高的一次。   所以真的很感谢您!   不仅在于对我的语文方面的教育,更多的是对我的人生教育。   高中的时候,突然喜欢上了写作,每一次都是最快写完,虽然成绩没有特别出众,但是其实也不是很低,我一直觉得是老师完全get不到我的想法!我一直觉得我写得很好(臭不要脸一会儿),契机可能是马思彧给我推荐了一部动漫,叫做《紫罗兰永恒花园》,这也是我经常选择写信的原因。我总感觉,写信是可以表达一个人最诚挚感情的一个媒介,信的作用,哪怕在当代,也是不可以忽视的。   所以,就有了这封信,还有给他们的信。   老师,最后让你八卦一下吧。   其实我,很喜欢她。   那再见啦老师!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