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芬,一个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浓发,喜欢穿着平底白鞋,走路和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斯文女孩,悄无声息的进入我的世界。 很平凡的一天,我和一位坐在后排的男同学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折纸飞机互相投送,在这中间恰巧要经过袁芬的上方, 飞了几个回合,当我再次“哈”一口气,站起来还配着音往前用尽全力扔出去时,纸飞机“戏剧”性中途停机,垂直坠落到袁芬头顶,而且还插在她的发夹上, 我慌了,在她扯下飞机一边撕扯一边朝我瞪眼的那一刻,我竟然表达不出歉意,而是被电傻了。 在跟小哥说起这个事的时候,小哥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词,说这就叫, “回眸一瞪超倾城,你完蛋了。” 我是完蛋了,发现上课脑海里总是播放那一幕,虽然事后当面跟袁芬道歉了,也得到人家的谅解,但始终忘不了,仿佛犯了不可饶恕的错。 袁芬家住县城,每天早读才到学校,我总是一大早就躲在走廊看她进了校门走到操场的那一刻,仿如仙女般婀娜多姿。 看着我这一天天单相思的难受,小哥决定帮我一把,不知从哪里抄来了整整十页纸的情书,然后署上我的名字,并鼓励我,如果真的喜欢就大胆点,亲手送给她,我自然是不肯, “还是算了,就我这样。” “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 见我无动于衷,小哥找了一个晚上直接把信塞到了对方的课桌内, 我紧张了,课桌是能上锁的,怎么办?撬锁? 比起撬锁的勇气,我还是想尝试一下让袁芬知道,毕竟暗恋的滋味并不好受,晚上扎扎实实的煎熬了一宿。 第二天我早早的赶去教室等,整个心扑通扑通的要跳出来,袁芬也来的很早,而且看起来心情还不错, 直到打开锁的那瞬间,信恰巧滑落到她手里的时候,脸色瞬间变了,她先是愣了愣,然后拆开信快速的浏览完,转过头瞪了我一眼, 是的,信被撕得粉碎,我的心也随之粉碎,更难过的是,袁芬让别人带话给我不要再存幻想。 结束了,我的第一次, …… 虽然小哥天天安慰着我,但也无法阻挡我的成绩一如既往的下滑,当然,正当我被情所困之时,小哥也辍学了。 紧接着,一部电影火遍全城,一时间,大街小巷出现了染着各色各样头发,戴着不同首饰的人,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 仿佛想不起再面对, 流浪日子, 你在伴随, 有缘再聚, …… 来忘掉错对, 来怀念过去, 曾共渡日子总有乐趣, 不相信会绝望, 不感觉到踌躇, 在美梦里竞争, 每日拼命进取。 只要一放学,大家不是急着回宿舍,而是跑去生活区的饭堂或小店,因为里面肯定在放映着电影。 如果说在学校里面的一些现象给我和小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那么接下来的遭遇直接让小哥放弃了学业。 初三第一学期的月假,当我和小哥约好从学校走到县汽车站坐车回家时,刚一出校门,就目睹了一场打斗,整个过程不过几分钟, 小哥愣在那里,面无表情, “你没看见吗?” 小哥问我, “我看见了呀,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我不想读书了!” 我以为听错了,反问了一句, “你说什么?” “我不读书了。” “小哥,你千万不要这么想,你忘了报道的时候二婶叮嘱我们的话了?” “我怎么可能忘记!” 初三第二个学期,小哥真的辍学了,原因并非完全因为学习的问题,而是二叔在那一次小哥说不读书的头一天其实就去世了, 被自己家的狗给咬伤,为了节约钱竟然没有去医院处理,也没有打狂犬疫苗,直到发病,三天就走了, 小哥跟我说亲戚给他描述自己父亲走之前那情形真的让自己心里在滴血,躺在床上不停地“汪汪汪”学狗叫, 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就断了气,家里人还不肯告诉他,幸好第二天放月假,要知道小哥回去是有多绝望,连父亲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等送走了二叔,二婶抑郁了一个月,又查出来乳腺癌,已经到了晚期,大店的生活也越来越难自理,小哥觉得如果自己再不扛起这个家,那就真的彻底垮了。 我想质问老天爷,为什么如此绝情的将人间悲剧全部压在一个人身上,小哥还如此之小,何以残忍到让他早早地尝尽世间疾苦。 小哥是坚强的、可敬的,辍学前他在外面混了一段时间,目的是给别人盯一下游戏厅赚点外快用以照顾二婶和大店,顺便把敲诈他的那哥们给揍了一顿。 而后面再有人敲诈我,小哥都会找人帮我出气。 但至此我觉得在一中开始孤单起来。 寝室里面乱纷纷,洗澡的抱怨水龙头像拉尿,懒得洗澡的则兴灾乐祸,大声歌唱。 我算是清醒的,清醒到无比忧伤。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写日记,小哥一走连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只能在日记里用文字与自己对话, 学习越来越艰难,初二没有赶上,初三丢的东西越来越多,现在看到老师一站在讲台上,我就两眼无神,然后听到的东西仿如天书, 而每位老师就像武林高手,传授着秘笈,而只有真正悟性高的人才可以入道, 我,只是一个路人甲或乙,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一周熬一周, 到了礼拜天,吃完饭唯一喜欢做的就是打开姐姐送的两本书,一本《四世同堂》,另一本《穆斯林的葬礼》, 初三的后半个学期都在啃,仿佛找到了精神寄托, 前者是老舍的得意之作,共有三部《惶惑》,《偷生》和《饥荒》,书中刻画了北平人在日本侵略下的悲惨生活,有不知怜悯的汉奸,也有苟且偷生的平民,可怜只有少数热血青年能奋勇出城,为国家抗战。 当看到汉奸的无耻,我咬牙切齿,当看到北平人的渺小,人们的生活像一只蚂蚁走在大街上,随时有被“踩死”的危险,我也跟着心疼和无奈,完全忘记了自己现在处于和平时代,只希望穿越到当时的战场,奋勇痛杀小日本…… 当打开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时,心情有所好转,两位作者所表达的情感决然不同,羡慕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北大英语系, 在她第一天开学游玩北大时就迷路了,北大之大也吸引了我, 假如有朝一日如愿以偿,自己也能考上北大,那将是多美好的事。 但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可能吗?毫无可能,现在自己已经坐在了最后一排,别说北大,就是大学仿佛也成了梦。 新月是少数民族的典范,也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坚强和执着,使她一直优秀,也让我亦加觉得自己的卑微, 看到新月“无常”的那一刻,小说再也读不下去,作者很残冷,为什么要把如此优秀的人写没了, 我无法理解,随着时光的推移,经历多一点,才慢慢懂得,或许,这就是世事无常、人间悲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