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在西游团队当笔杆子

第二十六章:黄花观的“专利侵权”

  盘丝岭上,七个蜘蛛精毙命于孙悟空与猪八戒之手,那漫天黏腻的蛛网也被林墨以“清除障碍通知书”引动法则斩破。然而,众人皆知此事尚未了结——那七个女妖临死前曾尖叫,她们还有个师兄在黄花观修行!   休整一番后,团队继续前行。不出所料,行不多远,便见一座清幽道观掩映在松柏之间,观门匾额上书“黄花观”三字。观门大开,一位身着皂袍、面容清癯的道人立于门前,似在等候,正是那七个蜘蛛精的师兄,百眼魔君。   这道人见唐僧师徒到来,并未立刻动怒,反而打了个稽首,面色平静:“贫道在此清修,不知诸位长老驾临,所为何事?”他目光扫过众人,在林墨身上略一停留,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鸷。   唐僧还礼,正要解释盘丝岭之事,孙悟空却按捺不住,直接喝道:“你这妖道,还装什么蒜!你那七个蜘蛛精师妹欲害我师父,已被俺老孙打杀!你待怎的?”   百眼魔君闻言,脸上悲戚之色一闪而过,随即化为冷笑:“原来如此。我那七位师妹虽有过错,却也罪不至死。尔等既下此毒手,贫道说不得也要替她们讨个公道!”他不再伪装,袖袍一鼓,妖气弥漫。   猪八戒抡起钉耙:“讨公道?先吃俺老猪一耙!”   双方当即在观前动起手来。这百眼魔君武艺不俗,一柄长剑使得出神入化,竟与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战得难分难解。然而,他真正的杀手锏并非武艺。   斗到分际,百眼魔君虚晃一剑,跳出圈外,猛地将皂袍扯下!只见他两胁之下,竟密密麻麻布满了千百只眼睛!那些眼睛同时睁开,迸发出道道金光,瞬间结成一片巨大的金色光罩,将整个黄花观门前场地笼罩在内!   “不好!”孙悟空见识广博,认得厉害,“这是金光阵!快闭眼!”   然而提醒已晚,那金光不仅刺目,更带有迷魂、禁锢之效!猪八戒和沙僧被金光一照,顿时头晕目眩,动弹不得。连孙悟空也被金光困住,火眼金睛酸痛难忍,一身神通竟被压制了七八成!唐僧更是直接晕厥过去。   唯有林墨,在那金光爆发的瞬间,春秋笔自发地绽放出一层清辉,将他护住,虽也感到压力巨大,行动迟缓,却能勉强保持清醒,未被彻底迷魂。   “哈哈哈!”百眼魔君立于金光之中,得意大笑,“任你齐天大圣神通广大,入了我这金光宝阵,也休想逃脱!待我将你们一一炼化,为我师妹报仇!”   孙悟空在金光中奋力挣扎,金箍棒左冲右突,却难以破开那凝实无比的金光壁垒。这金光并非单纯法力凝聚,更像是一种自成天地的领域法则!   林墨身处金光边缘,压力稍轻。他强忍着不适,仔细观察这金光阵。通过春秋笔的感应,他能“看”到那千百只眼睛射出的金光,并非杂乱无章,而是遵循着一种极其玄奥、复杂的轨迹运行,彼此交织,构成了一个稳固而强大的法则结界。这结界不仅能禁锢肉身,更能干扰神识,消磨法力!   硬闯,显然行不通。孙悟空都难以挣脱,何况是他?   必须找到这阵法的“破绽”或者“根源”。林墨凝神感应,试图解析这金光法则的构成。他发现,这金光阵法虽然强大,但其核心似乎依赖于百眼魔君那独特的“千眼”神通,以及某种……对“光”之法则的极端运用和掌控。这种掌控,带着一种“独占”和“排他”的意味。   一个念头如同电光石火般闪过林墨脑海——“专利”!   这百眼魔君的金光阵,本质上是对“光”之法则某种特定应用方式的“独占性”开发!其威力巨大,正源于这种极致的、排他的掌控力!   那么,能否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挑战?就如同金兜山质疑金刚琢的使用权一样?   只是,这次的对象并非有主之物(金刚琢归属老君明确),而是一种天生的神通。直接质疑其“所有权”恐怕不行。但是……这金光阵如此霸道,其运行是否完全“合规”?是否过度占用了天地间的“光”之法则资源?甚至……其效果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比如禁锢他人自由)?   思路一旦打开,林墨立刻有了主意。他顶着金光压力,举起春秋笔,这一次,他书写的不再是情况说明或清除通知,而是一份措辞更为尖锐的《关于黄花观百眼魔君涉嫌非法垄断光之法则资源及滥用神通妨害公共安全的质询与禁令申请》!   文中,林墨首先“认定”百眼魔君的千眼金光神通,乃是对天地间“光”之法则某一特定应用方向的“技术成果”。然后,他话锋一转,指出:   涉嫌垄断:该金光阵效果霸道,范围巨大,严重挤占了周边空间内其他生灵对“光”之法则的正常感知与使用,构成对公共法则资源的“非法垄断”。   程序瑕疵:施展如此规模、强度的法则神通,依照(林墨推想的)《三界大型神通施展与公共法则资源占用管理条例》,需提前向天庭相关司署(如光部、或者维护三界平衡的机构)进行“神通施展备案”与“环境影响评估”,并取得许可。百眼魔君显然未履行此程序。   滥用与危害:将该神通用于主动攻击、非法禁锢取经团队,已构成“滥用神通,危害公共安全”,性质恶劣。   因此,林墨代表取经团队,正式向“天地规则”乃至“相关管理方”提出申请:立即勒令百眼魔君停止其“非法垄断”及“滥用神通”的行为,撤销金光阵,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索赔损失的权利!   书写完毕,林墨将全身残存的心神之力注入春秋笔,奋力将这份“禁令申请”打出!金色文书如同逆流而上的鱼儿,艰难地穿透层层金光,并非攻向百眼魔君,而是试图融入这金光阵的法则本身,更试图将这份“质询”传递出去!   这一次,林墨针对的不是某个人或某件法宝,而是直接质疑一种“神通”及其施展方式的“合法性”!   那百眼魔君正自得意,忽然感到自己苦心经营的金光阵法则,竟出现了一丝不协调的阻滞!仿佛有一种外来的、“道理”层面的力量,在质疑其存在的根基!尤其是那“非法垄断”、“程序瑕疵”、“滥用危害”等字眼,透过法则波动隐隐传来,让他心神剧震!   他这金光神通,乃天生异禀,加上后天苦修而成,何曾想过什么“备案”、“评估”、“垄断”?这书生的话,如同给他引以为傲的神通泼上了一盆“不合法”的脏水!更让他惊疑的是,那文书似乎真能引动冥冥中的规则反馈,让他对金光阵的掌控不再那么圆融如意!   就在百眼魔君心神动摇,金光阵出现一丝微弱波动的刹那!   一直被金光压制的孙悟空,敏锐地抓住了这转瞬即逝的机会!他长啸一声,将毕生功力凝聚于金箍棒上,不再分散攻击,而是看准那因法则波动而显现出的、最为薄弱的一个节点,奋力刺去!   “给俺老孙——破!”   “轰——咔!”   如同玻璃破碎般,那坚不可摧的金光壁垒,竟被孙悟空这一棒硬生生刺穿了一个窟窿!虽然金光迅速弥合,但阵法已破,禁锢之力大减!   猪八戒和沙僧顿时感到周身一轻,恢复了行动能力。   “好机会!并肩子上啊!”猪八戒大吼一声,与沙僧一同杀向百眼魔君。   百眼魔君阵法被破,又心神不宁,哪里还是三人联手之敌?不过几个回合,便被孙悟空一棒打中后背,惨叫一声,现出原形,乃是一条巨大的蜈蚣精,蜿蜒着想往地下钻。   孙悟空正要结果其性命,忽听得天空传来一声:“大圣,棒下留人!”   只见黎山老母驾云而来,言明这蜈蚣精与她也有些渊源,且其金光神通修行不易,愿将其带走管教。孙悟空见是老母出面,便卖了个人情。   黎山老母收了蜈蚣精,目光复杂地看了林墨一眼,尤其是他手中那支似乎能“言出法随”、甚至质疑神通“专利”的笔,最终只是叹道:“好自为之。”便驾云离去。   黄花观之劫,就此度过。   猪八戒看着黎山老母远去的身影,嘟囔道:“又是关系户……”   孙悟空则走到几乎虚脱的林墨身边,将他扶起,由衷赞道:“林兄弟,你这‘专利侵权’的官司,打得漂亮!愣是把那妖怪的金光阵给‘说’松动了!”   林墨疲惫地笑了笑,心中却无多少喜悦。他感到,越是接近灵山,遇到的妖魔与劫难背后牵扯的因果就越深,这支笔所要面对的“规则”层面也越高。下一次,还能如此幸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