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元宵已矣。 和字筱雨是同一天回到学校,她上高铁后我们还和上次一样一起听歌。她到学校的一个小时后我也到了,她在西门地铁口等我,穿了件浅驼色的长款羽绒服,还系了条鲜红鲜红的针织围脖,两手插在口袋里。 “Hello.” 她腰部以下一动不动,只是上身微微转向了我这边,有点像我小时候的玩具人偶。 “好久不见呀。” 我走过她身边,她伸出一只手扯住了我的袖子。 “晚饭吃过没?”我问。 “没,等你一起吃。” 身后的地铁口人来人往,天有些黑了。我转身就想往学校去,可她拉着不让我走。 “走啊,怎么了?” 她不说话,笑着盯着我。 “搞什么?” “你说呢?” 我站在原地愣了两秒,反应过来,笑了一下。 “哦——你说那个啊。” 她嘴巴微张,把头微微一歪,带着一丝好奇看着我,好似在等待夜空中新年倒计时后即将盛开的烟花。 “嗯哼?” “什么事来着?” 她深吸了一口气,右手捏成一个小拳头,一下下锤着我的左肩,像叩响一道古老的门扉。 “快说呀!”她故作严厉地说。 “哎呦,你别着急嘛。”我轻轻抓住她的手臂让她停下,“一会儿边吃边聊呗。” “不行,我一微秒也不想等了。” 她突然挣开我的手,双手摸到我胸前去拉羽绒服的拉链,我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 “喂,你别直接上手啊,全是人呢!”我压低声音说。 她把我阻拦的手一下子拨弄开,动作看起来像电影里歇斯底里的疯婆子,短发在空中乱舞。我被她吓住了,两手悬在空中不敢乱动,如同一个投降的士兵。她捏住我羽绒服的两侧,抬首睁大眼睛瞪着我,头发有些凌乱,有两捋发丝从脸庞边滑落。 “说,到底喜不喜欢我!” 那语气真是咄咄逼人,不知道的肯定以为是在打劫。 我惊讶地看着她,被她这一通忙活逗笑了。 “你还笑!我真想一脚把你…” 她蹙眉抿嘴,气的直跺脚。我赶紧把她揽到怀里,凑近她温热的耳畔,轻声说: “不就是谈恋爱嘛,喜欢喜欢。” 我缓缓离开她的脸缘,我们对视,她的睫毛在微微颤抖。 “我要听你说‘我喜欢你’这四个字。” “我喜欢你。” 她把我的羽绒服往两边一扯,把耳朵贴在我的心脏上,和我的肌肤只隔了层加绒长衫。 她听了好几秒,然后猛地抬起头,一双乌黑的明眸泛着海盗宝藏般的光,像一个朝夕相处的女护工方才发现我胸腔里的癌症痊愈了。她发出一声被围脖挡住的奇怪呜咽,一下子跳起来把我抱住,两腿扣在我后面——那姿势一定十分不雅,尤其是在学校的地铁口,但是我俩都不在乎。 后面那几天,我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给手机充电,因为字筱雨要一直跟我打电话或者听歌到睡着,还不许挂断。过了半个月这样的情况才有所缓和,晚上打电话的频次相对减少了一点点,我可以抽空看会儿书,也能在她睡着后挂掉电话陪同学打游戏。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她总要我讲睡前故事——不是《安徒生童话》之类,大多是我童年和青年时期的事情。我不讲还好,一讲就停不下来。可她听不了多久就会睡着,留下我一个人在电话这头喋喋不休,有时直讲到口干舌燥也浑然不觉。第二天醒来我问她时,她就腼腆地笑笑糊弄过去,到了晚上又求我给她讲故事。没办法,我只能讲一段儿就问她睡没睡着,等她没有回应后就挂掉电话。 我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这就像是你晚上本来是不想看电影的,可有个朋友非要拉你去电影院看。而当你全神贯注看的正入迷的时候,电影院却停电了,朋友也不见踪影。 本来其实也没什么,但是这个朋友天天晚上都来找你,电影院也总是在电影放到一半的时候停电。 后来我实在没有兴致去讲什么故事了,就在网上找了些助眠音频,让字筱雨去试试看。她却说什么“只想听见你的声音”之类的,实在荒诞可笑。 她最后让步,只要我不挂断电话就行,但是不能闭麦。我犟不过她,每天醒来看到微信上几百分钟的通话记录,实在是不理解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彼此每夜塞着耳机听微弱的呼吸声和白噪音入眠。可我要是拒绝的话,她就会耍脾气,像个撒泼打滚的小孩。当我正头疼的时候,陈凡救了我。 她睡觉早,大概十点多就睡着了,而我们宿舍人均十二点上床。有一天,陈凡睡的特别早,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呼噜声从对床传进了我耳机的麦里,此时字筱雨正是迷迷糊糊刚刚入眠。 “什么声音?”我透过她的声音都能想象出她睡眼惺忪的脸。 “室友打呼噜。”我把有线耳机上的麦往床尾那边凑近了点。 “我的天啊。” 那天我把麦闭上了,后面又借此缘由多次关上麦克风。我们就这样打电话:一个昏昏欲睡一言不发,一个闭上麦什么声音都没有。到后来估计她自己也觉得这样没意思,于是睡前就不再打电话,偶尔会拉我一起听听歌。 她这股莫名其妙的睡前打电话的热情让我困惑了很久——电话的那头都已经没有人言人语了,为什么还要塞上耳机去听呢?不如听点助眠音频或者音乐吧?甚至不如什么都不听。好像那耳机线——她戴的也是有线耳机,和我一样不喜欢蓝牙耳机——是我的什么“生命线”一样,假如断掉就会万劫不复。反正不管她追求的或希冀的是什么,粉红色的泡泡也好,独舞的芭蕾小人也罢,那东西终是被陈凡的呼噜声击碎了,我在心里暗自庆幸。像她这样我不能理解的行为或思想我见的太多,对于这类人事,我往往不去弄清或推翻它,而是尽量绕过和尊重它——“那些听不见音乐的人,以为跳舞的人疯了。” 睡前不再打电话后,我们之间又回到和从前一样了——那比情侣还更像情侣的状态。只不过我们现在是名副其实的情侣,可这好像并不是很重要。她还让我们在微信和QQ上对外公布彼此的恋爱关系,用她那寓意天长地久的俗套文案和一组合影什么的,以及换上她准备的情侣头像,我都照做了。 字筱雨变了,从近点的意义来说变了,从远点的意义来说没变,从更远的意义来说,还是变了。那个默默挽着我肩膀的、静静陪着我喝粥的、低头说“我被拒绝喽”“不打扰你了”的人不见了,现在那个躯壳里的是一座高炉——莫说是冰川了,就是海王星来也得融化。她走在路上会甩着我的手在马路牙子上蹦哒,会在饭店吃饭时突然惊叫,把包括我在内的四座顾客都吓一跳。她现在讲话大大咧咧,有时还会爽快地骂两句脏话。 我出去和朋友玩必须和她打招呼,在哪儿吃的饭、在哪儿上的网、在哪儿睡的觉等等,都要向她“报备”,一概如此。她自己现在又开始经常出去和朋友玩,说自己有“酒局”,经常夜不归宿,还尝试拉我和她一起去。我和她的朋友在酒吧玩过一回,这辈子都不想再去了。 她也会向我“报备”:搭乘什么交通工具、在什么地方玩、和什么人在一起等等,还会把和女闺蜜在宾馆夜宿的开房记录发给我。她只要在外面宾馆里睡一晚上…好家伙,不管是一个人睡还是和女闺蜜的双人间,都要拉上七八个人构造一个“证据链”给我——除了手机上的电子记录,还会拉上一两个人到我面前“对簿公堂”。她一直通过这样的方式努力“自证清白”,搞得我不胜其烦。 我于是对她说,以后晚上在外面休息不用搞这一套了,没有必要。 “为什么?”她皱着眉问。 “因为我相信你啊。” “是你根本不在乎我吧!” 她生气了。她生气后,我的日子会很难过。我要千方百计地去哄她,对付她的脾气,而她现在任性的要命。等她的怒火消去后,还会没好气的跟我“报备”,给我逗笑了。 她的语言中枢好像也出了点问题。她嘴边总挂着让人肉麻的甜言蜜语:“宝贝”“想你”“爱你”就这样一波接着一波,像海浪冲刷着礁石,没有穷尽。倘若她发脾气了,好家伙,那就玩完了:之前那些天荒地老的情话就像被添上负号的数字,全都朝意思完全相反的方向努力冲刺,偶尔还会夹带脏话。 有时候她说的话让我气的发昏,但是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脏话,不管是当着她的面还是在电话里——因为和初恋最后闹得很不愉快与当年脏话连篇也有关。有些话真不像是她能说出来的,那些话真能把人的心伤透,可我从来没有骂过她。 等我哄好她,她重新变为“要爱到海枯石烂”的模样后,又会说“那些都是气话,别往心里去。” 可是我感觉说出那些话的人就不是字筱雨,好像她的身体被“夺舍”了——被什么其它可怕的灵魂占据了。那些“气话”是毫无差别的攻击、不把我当人的诋毁,以及肆意挥洒的暴戾。她把那些话骂出口的那一刻,我真宁愿她变回去——回到那不是情侣却也好像胜似情侣的时光。 她对那些难听的话好像并不是很在意,只管发泄完情绪就是了。我想起一篇小学时看过的故事,是个美国作家写的,叫《篱笆上的铁钉》。故事大意是一个男孩脾气不好,他爸爸给了他一袋钉子,告诉他跟别人吵一次架就在篱笆上钉一根钉子。第一天男孩就钉了三十七根钉子,接下来的几天他慢慢学着控制自己的脾气,后来,他发现控制脾气比钉钉子要容易的多。终于有一天,他一根钉子都没有钉,高兴地告诉了爸爸。他爸爸说,从今以后,如果你一整天都没有发脾气,就拔掉一根钉子。日子一天天过去,钉子终于被拔光了。男孩的爸爸把他带到篱笆边,指那些钉孔跟他讲人生道理——你在别人心中留下的伤口就像这些钉孔一样,无论怎么道歉也无法愈合了。 字筱雨应该没听过,我想。 我在网上找到这个故事,从微信上发过去给她看。看完后,她说我“暗讽”她,比直来直往的痛骂更恶心、可恨地多。她又生气了,我真后悔把这个故事发给她看。 “暗讽”,亏她还能搞出这么个词来,难道我不用脏话狠狠骂她也成了错误? 无论是谁的错,最后当然都是我错。我得先去哄她与她和好,不然就会闹的鸡飞狗跳。还有一件事她喜欢干,就是拉黑你,让你的手机上的任何软件都对她都发不出消息,这确实是一种折磨。每当我看见手机上发出的消息后出现一个红色的感叹号的时候,我都会心里一紧。最初我有过再也不理她的想法,但等你哄好她的脾气后她又会笑靥如花地抱着你,让你患上暂时性的阿尔兹海默症,直到下一次拉黑时你才会想起曾经遭受的苦难。 不和你交流,让你不安,让你等待,这是非常痛苦的。她有时三两天就会拉黑我一次,尤其是在她生理期的时候,怎么着也要让我不爽一次,哪怕我什么都没做错——那样的话不做错事本身也成了一种过错。到后来,她可以一分钟之内在不同的包括微信、QQ、信息、电话、音乐软件在内的一共七八个联系渠道上,全部拉黑我。我都能想象到她火急火燎地在不同软件上迅疾地用她的食指点击的样子,动作之麻利堪比二战时的军工厂流水线女工,一套流程比英语的不规则动词表还要熟谙于心。有次拉黑完还补了一句“我有办法让你在整个世界都找不到我你信不信”,想来也是幼稚的好笑。 而且,她还喜欢把“分手”挂在嘴边,还说“绝口不提分手的最后肯定分开,经常说的往往才能走下去”,这又是哪儿来的歪理? “女人不就这样吗?头发长见识短,顺着她就行了,讲道理她听不懂。”李奇然慢悠悠嘬着啤酒瓶说。 “她是短发。” “那就更可怕了。” 他一口闷掉第三瓶啤酒,用筷子夹了粒花生米美美地咀嚼着。接着又开了一瓶啤酒,他喝啤酒和我一样喜欢对着瓶口喝。 “她精力太旺盛了,我有点疲于应付。” “什么鬼精力啊?纯纯是‘作’罢了。”他嗤笑一声,喝了口酒接着说: “知道我一个同学怎么说的吗?” “说什么?” “女人都是骚货,把她干爽了就行了。” “这话可不能瞎讲…”我压低声音说,同时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大家都在各聊各的,喧嚷的街道人语絮絮,根本没人往我们这儿看。“这说的什么话。” “我也没说我同意啊。” “那你讲它干嘛?” “你第一次听到这话的时候,印象不深刻?” “印象深刻。”其实我今天是第一次听到。 远郊的小门店还跟去年我们一起吃饭时差不多,只不过露天餐桌换了新的,店里多了个打零工的小伙子。 “孔子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他摇头晃脑地说起来。 “这话不是字面意思,其实…”我插嘴道。 “我知道啊。”他一脸天真无邪地看着我。 “那你到底要搞什么?” “意思到了就行啊,谁跟你扯辩证法啊?各取所需就行了。” “各取所需…确实。”我喜欢这个词。 “兄弟希望你别陷得太深,也别太把别人当回事,尤其是女朋友。” “太言重了吧,你今天怎么说话这么过头?” “哎呦,我看你是真的不懂哦…”他眉头一皱,眼睛一眯,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露出上面一排牙齿,把身子往我这边凑了凑,说:“我问你,你有多久没看书了?” “我?我昨天还看了啊…” “我问你有多久没完整的看完一本长篇小说了,懂了吧?” 我仔细想了想。 “蛮久的了…可能一个多月了吧。” “过去你每啃完一本大部头,都要在我面前向领导汇报哎,我还不知道你?” “这和我们刚刚谈的有什么关系?” “哎,你是天才。”他重新坐坐好,灌了一口酒,说:“我也不想讲了,你回去像以前那样看本长篇小说就行了,其它都别管了,来喝酒喝酒。” “你今天真是莫名其妙…”我脸上挂着无奈的笑,陪他喝了好几瓶酒。 第二天一起床,我就在宿舍的书架上检视我的“宝贝”——两排文学名著。 仔细抉择了下,最后抽出了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看着看着就停不下来了。我一口气看了三分之一,期间是跑着去上的厕所,还忘记了洗脸刷牙和吃饭,直到字筱雨给我发消息。 “淘宝,出去玩呀,请你吃火锅。” “淘宝”是她给我的,根据她的说法,“爱称”。 “等我会儿,我换个衣服。”我回复道。 “快点,我一会儿在楼下等你。” 我把那本小说放了回去,打算晚上回来再看。洗漱收拾完后,我加了件外套出了门。 她挎着包,穿了双有一抹淡蓝的小白鞋,超短牛仔裤下的两条腿光光的,能清晰看见左大腿上的玫瑰纹身。一件白的发亮的上衣松松垮垮地搭在粉色的衬衫上,头上是一顶白色的棒球帽,还戴了副渐变蓝灰色的太阳眼镜。 “抱。” 她张开双臂,笑的唇红齿白,帽檐的阴影和海中薄冰般的镜片遮住了剪水双瞳。春风摇动的绿荫和花香下,混凝土路面微尘不染,背后的宿舍楼挡住了一大半天空。她的合金戒指、银手镯和蓝宝石耳钉三点一线,反射着诡秘的、浪漫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