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法之上

第5章 一个个的都在扯皮

  而此时,即便是一直倚老卖老哭诉冤枉的麃公,也在此时伏地不起,不敢轻语。   黑夫军功隐没案,李鞅没有证据。   但是隶臣妾黑夫妹被杀一案,发生在内史地,李鞅已经掌握完整的证据链,明确指向已经潜逃的门客张三。   门客犯事,主人有不察之罪,情形严重就会受到同罪连坐。   一时间,整个大殿落针可闻。   “李斯!”始皇帝眉宇一沉,直接点名。   李斯缓缓的站出来,狠狠的瞪了李鞅一眼,却是不敢再有多余的动作,极为温顺的回答:   “陛下,在乞鞫案件中,有以下情形不予复审,经两次复审维持原判,黑夫妹经安陆县,南郡,荆州已经有三次复审且维持原判。”   “原则上,廷尉不会再进行复审。”   说罢,李斯便不再多言。   不止如此!   秦律中有规定,如果复审维持原判,会加罚乞鞫者一等刑罚,通常以赀二甲而罚。   三次复审,且据他了解,南郡少府监,御史监皆有乞鞫,粗略估计至少六罚赀二甲,相当于一万三千钱。   赀二甲,相当于一个人服劳役两年,两千六百钱,八十九亩地,这绝不是一个普通人能负担起的。   而且,这件事,若不是李鞅闹腾到他的面前,他还真不知晓此事。   “冯劫!”始皇帝没有再追问,而是再次点名。   算是认可了李斯的言辞继续提问。   “呼!”御史大夫冯劫快要恨死李鞅了,但不敢发作,迅速的出列回答:“陛下,此案发生在南郡,老臣这就命人前往南郡详查。”   冯劫开口便避重就轻,不提御史大夫府不受理黑夫妹乞鞫一事,处理态度十分诚恳。   同样无奈,一个安陆县乡里愚民,乞鞫到三公府衙,除非府衙官吏脑子有病,不然谁会受理?   虽然,三公府衙职权确实需要受理乞鞫案件。   “蒙毅?”始皇帝翻看着李鞅呈递的佐证,继续点名。   “陛下,微臣不知,少府很少在军功爵位赏赐时加以妨碍,都是按照相府照办!”蒙毅委婉的回答。   若是不委婉,相府出具的赏赐文书,那都是陛下查验落印的,少府只是执行衙门而已,很少有人把乞鞫案件乞鞫到少府。   “蒙武。”始皇帝渐渐皱眉。   “陛下,伐楚之战六十万戍卒,自二十三年开始,至二十四年攻克楚都,二十五年平定楚南。”   “历经三年,伤亡人数近十万,失踪人数仅近三万,潜逃人数近四万,斩获军功者近十七万。”蒙武当即出列认认真真的回答道:   “其中二级及以上爵位者三万四千人,六十万大军出征,归时只有四十万三千五百八十二人,至于黑夫是谁,末将不知。”   “或确有其事,或失踪,或潜逃兵役,或伤亡。”   “末将只能保证,在当时事无巨细,没有错漏的计功。”   “可若仅凭黑夫妹只言片语,想要查证难度颇高!”   就是站在旁观者清的角度上认真的分析,和他没有关系。   军功爵本就复杂,况且,就算是黑夫一案为真,那也是军功爵赏赐的问题,不是他计功的问题。   听着一个个与之相关的臣子回答,始皇帝没有任何明确态度的看向了麃公,点名道:“麃公!”   “陛下,老臣确有失察之罪,但这张三,乃是老臣一客卿举荐而来,颇有些武力这才留在府中,老臣也不知这张三心怀不轨。”麃公毫不犹豫的改口道:   “不过,张三胆大包天杀死黑夫妹,的确是老臣失察。”   “老臣,老臣愿认罪领罚,缴纳赀二甲罚金抵罪。”   麃公话音落地,大殿内又再一次的陷入了安静。   无人说话,始皇帝也不再提问。   该回答的已经回答了李鞅提出的三个问题。   没有推诿责任,也没有矢口否认,更没有含糊其辞。   可,都回答了,又像是都没有回答!   没有一个人,提及是否要调查军功隐没案件。   只是围绕着军功隐没案件确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真正的问题是,是不是要把一式三份的军功木牍拿来比对。’   ‘真正的问题是,按照军功木牍上作证的人,提级例问。’   ‘真正的问题是,是否重审黑夫潜逃兵役一案。’   ‘就算是牵扯不到麃公身上,可此案的核心问题是军功是否被隐没,确定这一个事实,才有深入调查的可能。’   听着一个个的回答,李鞅心中轻叹,说实话。   别看他表现的一身孤直,可实际上后背的冷汗早就流了又干。   若非万不得已,他也不想闹到这个地步,但没办法,也看到了。   在军功一案上,即便是始皇帝亲自问询,一个个的都在扯皮,没有一个给准确答复的。   若是没有始皇帝的旨意,可想而知,难度会有多大。   可是!   他必须查下去,也必须把秦亡最大的问题解决了,才能谈未来。   学过历史的都知道,秦亡于暴政!   但挖过睡虎地秦简的都知道,秦国的‘暴政’只是胜利者惯用伎俩之一抹黑术。   简单来说,就一个陈胜吴广因徭役失期当斩而造反,刘邦因下雨失期而造反,都站不住脚。   秦法在徭役失期有不同的规定。   采用的是分级处罚制度。   【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简而言之就是!   迟到三到五天,口头斥责(谇)。   迟到六到十天,罚款一盾。   迟到超过十天,罚款一甲。   若因天气(如暴雨)导致无法按时到达,可免除本次征发。   另外,征发徭役修筑的城墙、壕沟等工程需担保一年。   若一年内损坏,主持工程的官吏需承担责任,原徭役人员需无偿返工,但返工时间不计入其应服徭役的总时长。   所以,不存在‘失期,法皆斩’的情况。   如此这般的秦法规定还有很多,诸如:“隶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隶妾、舂高不盈六尺二寸,皆为小。”   意思是征役时需留丁赡养老人,身高不足一米三者免役。   诸如此类种种,他思考了快十年,也没有看到秦法严酷的影子,反而看到了一个细致且精密,合乎情理的国家。   但是,直到最近,他担任内尉之后,有了新的思考。   人是活的,法是死的!   再细致精密合乎情理的秦律,如果人出现问题,那就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颗老鼠屎坏一锅粥。   而这其中,就包括一个他不敢相信,却又极其可怕的事。   秦王政二十三年大秦能以关中之地兴兵六十万伐楚,却在十四年后,只能靠赦免骊山囚徒来组成军队平定叛乱。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可怕的转变?   无他!   大秦的根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动摇!   一统天下之后,还有北伐匈奴,南征百越,西伐戎狄,并且各地平叛,戍守刑徒。   军功军爵制的上升通道并没有被堵死。   真正的问题是,爵位赏赐无法兑现,直接导致真正效忠于大秦的锐卒,不再为秦朝效力。   而这,只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废分封!   另一个,便是有人在大量的贪墨军功赏赐。   他之所以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件事在大庆之宴上给捅出来,就是他认为,黑夫军功隐没一案,绝对不是一个独立事件。   大秦在军功爵问题上,存在系统性腐败!   没有人站出来说话,那他李鞅就必须站出来。   用后世的话来说,他现在是‘红二代’,秦国的天塌了,他算是第一批高个子。   而且还是不想顶也得顶的高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