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周厌迟恢复了平常那副懒散的样子,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七中的人都不知道今天是他生日,他也压根没想起过生日什么的。 还是裴杨和小胖早上发来短信,他才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 于月睡醒之后就在和卫焕闲聊。 “咱过两天去燕山寺拜拜呗,你不是马上比国赛了吗?”他提议。 燕山寺就在镇上和临市的边界,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山脉,本地人从小到大都没少去。 于月摆手:“燕山可以,寺庙就算了。” “咋了,你不信这个?” 于月点点头:“不是不信,我小时候去过一趟庙里,回来就发高烧了,不太敢去。” 那还是很小的时候。 容音只信基督教,原本是不让孩子进庙的,可架不住于月闹着去看。 正巧于父带她去庙里求事业,下山之后她就发烧了三天,怎么也退不下来,还是容音跑东跑西给她看病才退烧的。 她虽然不信宗教,但自那之后也不再妄谈。 周厌迟微眯了眯双眼:“你不信宗教?” 于月:“不信啊。” 那她的书包内里还缝着十字架的图样? 他摇头:“没事。” 周厌迟丝毫不怀疑于月今天话格外少,只当她是京北回来不想说话。 卫焕心有余悸的拍拍心脏:“那我去一趟,昨天晚上梦见我溺水了,真吓人。” 于月哭笑不得:“祸害遗千年,放心吧。” 今天是他俩值日,留堂在教室。 于月扫了一半,就一手盖着胃部:“周厌迟,我有点胃疼,先去买药。” 周厌迟放下扫帚:“呆着,我去。” 于月连忙拉住他:“不用…我那个,肚子疼。” 看她反应不对,周厌迟没多想,以为她是生理期的疼,就答应了:“嗯,有事打我电话。” “好。” 教室里,向下的手机屏幕上消息框显示着一行没有温度的字体:阿姨流产了,你找时间回来吧。 校门外,几个人穿的薄,外面已经下起雨,冷的瑟瑟发抖。 “快来!于月,蛋糕店要关门了!”苏衫焦急的打伞接她。 卫焕生怕苏衫淋雨:“别跑别跑,小心水坑。” 于月兴致冲冲的直奔蛋糕店。 店里没什么人,店员专心招待他们:“想要什么款式?” 于月沉思:“我可以自己画吗?” 卫焕傻眼:“姐,你那个绘画技术,他看到不会扔掉蛋糕吧?” 于月啧他:“滚。” “切,走了,不打扰你创作了。”卫焕阴阳怪气。 于月没抬头:“记得十二点。” 卫焕倒着后退:“放心吧,我兄弟的生日我记着呢。” 半个小时后,她掐点给周厌迟发去消息:买完药了,我去苏衫家有事,晚点回。 周厌迟回的很快:回来在老街等你。 周厌迟来了以后,她从来没有独自一个人走过夜路。 偶尔也敢穿露肤的裙子。 不用再担心有不安全的情况。 她对于这种心安很陌生,也很开心。 …… 时针走向十二点。 于月还没有回家。 周厌迟在街道等着,一手打伞,一手拿着热水袋揣兜,防止热量消散。 臂弯里还搭着外套。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接小孩子。 11∶50。 他打去电话,于月那边声音嘈杂:“马上马上,你先回家。” 然后啪嗒一声挂断,没空听他说话。 周厌迟隐约听到那边有男生的声音,眼睫黑压压的沉下去,脸色冷的要死。 他没回去等,执着的站在街道,压着脾气等她。 有本事,大晚上在别人家跟男生共处,他自己一个人屁颠颠的关心,人家倒是放心。 想是这么想,他还是没有任何要离开的征兆。 等于月回来,他不会再搭理她。 “周厌迟!”一道拖着尾音的女声在拐角出现。 少女言笑晏晏的探出头。 刚刚还想冷战的周厌迟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缴械投降了。 他做不到。 他早该知道的。 哪怕自己生气,也做不到无视她。 “想起我这个人了?”他冷着声音。 于月笑了笑,把手里的东西露出来。 蛋糕蜡烛晕出一圈暖黄光线,暧昧不清的勾勒少女的容颜。 巴掌大的脸挡在蛋糕后,只露出毛茸茸的发丝和白皙的手。 他愣住。 垂下眼神看,他发现蛋糕上的图案不是常见的类型,而是应该黑乎乎的奇怪的卡通小人。 亲手做的? 周厌迟一眼认出这个手笔。 他低笑:“你去准备这个了?” 于月抬头,撞进晦暗不明的眼睛里。 “周厌迟,我想好了,这里的蛋糕不太好画。”她扯着无关紧要的话题。 “饭也不好吃。” “没什么我喜欢的地方。” 周厌迟耐心的听她瞎说:“嗯?” “这也是你不想选择的处境。”她道:“七中不适合你,雁枫镇也不适合你。” 周厌迟沉默的盯着她。 于月下定决心似的透过烛光看过来:“所以,一起离开吧。” 处在这里是我们被迫接受的安排,但这不妨碍我们带着微弱的光,卸下沉重的镣铐,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生日快乐,祝你愿望成真。”她停顿一下,缓缓补充。 他的目光紧紧锁在于月身上,空气里只能听见他心跳的轰鸣。 于月听见周厌迟不太平稳的气息:“已经成真了。” 你能和我一起,这就是我的愿望。 于月偏头:“现在是11∶59,周厌迟,你的生日我没迟到,以后的幸运也都会准时到来的。” 周厌迟侧头,半边轮廓在黑暗里看不真切,只是约莫眼尾有些微微泛红。 他的声音发闷,带着不明显的笑:“于月,我服了。” 栽在你身上,绝非意外。 …… 十二点一过。 周厌迟的手机里弹出无数条消息。 唯独没有周祥的,他也不在意,手指一点,拉黑了他。 反正他从来没记得。 反正他不重要。 于月本来是只通知了卫焕和苏衫。 结果没想到周厌迟的人缘太好,一传十十传百,都掐着点发祝福。 周厌迟挨个回了谢谢,躺在床上,熄灭屏幕,眼神无聚焦的放空。 从他进门十二点半到现在四点半,整整四个小时,他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一件退无可退的事情。 于月是他绕不开也不想绕开的死循环。 换言之,他喜欢于月。 没有人能拒绝她伪装下的温柔。 任何人都不能免俗。 就像身体都离不开血液一样。 没有征兆的心动藏在每一次她出现时。 第一面,一个话里带刺的小镇少女,伴着一场雨,坠入他眼里。 一个时而优秀时而顽劣的聪明女生。 一个嘴硬心软的她。 一个经历坎坷,看起来骄傲耀眼,内里偶尔自卑敏感的“黛玉”。 每一面构成让他无可救药的那个于月。 周厌迟忽然想起一句电影里的台词: “只要有想见的人,就不再是孤身一人了。” 他是不信什么鸡汤的,直到于月成为他生命里的另一个人。 他才承认,喜欢就是能让他死心塌地,让他服气的上赶着做恋爱脑。 他压根不觉得丢人。 哥乐意。 周厌迟看向柜子上刚买的布洛芬,半晌,哑笑。 算了,喜欢她是他喜欢的事。 他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