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不着调的乐队

(七十五)布鲁茨的遗产

  那扇门已经被破坏,欢乐再也回不来。   “啪!”的一声响。   房间里的灯不知被谁打开,刺眼的光亮让人下意识里把目光投向了地板。从一堆凌乱的旧衣服下面,露出来个白花花的小纸包,和周围颜色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我伸手把纸包掏了出来,发现是个没有署名的旧信封,里面还有两页写满字的纸。纸上的笔迹潦草、颜色有深有浅,应该分为多次书写。估计是老叶瞒着大家,在他住院之前悄悄完工的。   信的内容可以看做是遗嘱,里面详细交代了关于他走以后,所留财产的归属问题,大致如下:   一、那晓年,音乐天赋极高又经过深造。房间里的CD、唱片、磁带连同那台老掉牙的留声机都归女孩所有,希望对她今后成长的道路能有所帮助。   二、关于私藏在电视柜里的烟、酒、茶还有床底下的一把破吉他,通通馈赠给我。高山流水,知音难求。看来,老头儿还真是懂我的心思!   三、欢有病榆木脑袋,要饭之才。他虽未领会师父真传,但老人家依旧恩重如山。墙上所挂字画两幅,年代、作者均不详(极有可能是老叶在茶余饭后的自娱自乐),还有大大小小的奖章、证书……。全部由欢有病代为保管,盼他能光耀门楣,流传后世。   四、信的最后,是写给夏沫沫的。对于这个早已在他心里认做女儿的小丫头,老叶生前一直把这份爱极力隐藏起来,他从不敢轻易去展示,生怕会吓到了懵懂中的女孩。   殊不知,爱早已在平日的生活里悄然流露。   老头的严厉与刻薄,大多是针对于我们几个,在夏沫沫面前经常会不起作用。这曾多次引起我的妒忌和担心,妒忌那份无微不至的呵护,也担心任性的小丫头被溺爱所宠坏。   事实,恰恰相反。   夏沫沫渐渐收敛起了性子,一天天变得懂事起来。她十分珍惜和老叶相处的日子,敏感的内心里渴望被触碰,但又不敢去过多惊扰到慈祥的老人。   在这种微妙的情感下,两个人被紧紧地绑在一起,远比其他人要更牢固些。大家内心里对老叶的定义各有不同,对那晓年来说是朋友,在我看来更像知己,对于欢有病是授业的恩师,但对夏沫沫来讲,则更像一个无助时可以依靠的肩膀。可随着老叶的离去,这份温暖的依靠开始轰然崩塌……。   整间屋子的一切,只要小丫头喜欢,她尽可拿走。   遵照信里的指示,我们还找到一个被红布包裹的木匣,这是留给夏沫沫的礼物。把布一层层剥开,匣子早已老旧不堪,表面的油漆被岁月磨去了光泽,上面并没有挂锁。   大伙儿都想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可不经过新主人的允许谁也不敢冒然动手。夏沫沫却像猜透了我们的心思,她只是站在一旁发呆,迟迟没有表示。   我寻思着,歌谱十有八九会藏在里面。那晓年比我更心急,她已经按捺不住了,好像随时都会冲上前去。   终于,木匣在众人的期待中被缓缓打开。   一叠厚厚的旧书信,年代久远。这些信件曾被我们无意中翻出来过一次,代价极为沉重。当时惹得老叶恼羞成怒,差点儿把哥几个押起来游街,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关于这些“叶氏家书”,里面的内容无从得知。但从写信的时间上判断,应该是老叶年轻时一段丰富的感情经历,以至于刻骨铭心。抛开风流债不提,单说信封上的那些邮票,拿去马甸或潘家园也足能换来半生富贵。   再往下,是一摞整整齐齐的日记本。按照封面的图案及成色区分,越往底层越是久远。这个爱写日记的好习惯,让他的许多秘密在岁月流逝中,毫无保留地停在了纸上。   最上面的一本日记成色挺新。不用打开也知道,里面记录的是和我们相识后的种种糗事。老叶经常拿出那本日记涂抹,每当写到得意处时,往往会寻思着笑出声来。可自打生病以后,就不曾再见他拿出来过了。   日记下面掉出一张存款单,是老人家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原本打算留给自己颐养天年,现在送给夏沫沫当了嫁妆。   匣子的最底层,是几个洗得发白的布偶以及莫名其妙的小玩具。至于让人望眼欲穿的作品到底也没有寻见,老叶在遗嘱上也是只字未提。   算了,或许真如夏沫沫所说被她一把火给烧了干净,又或许是老叶在世时早已和老妖精进行了私下交易。管他呢,现在已经都不重要了。就算有,那也只属于夏沫沫。   “嘿!看起来,咱们老师应该还有过一个私生子啊?”我酸溜溜地扯起一个布偶,随意晃荡。   “呸!”夏沫沫瞪了我一眼,伸手抢回。   “瞅着眼熟?”欢有病被吸引着伸过头来,想仔细地研究一番。   “快拉倒吧。再熟?那也不是你的。”   “是沫沫的……。”   “废话!整个屋里的一切都是给她的,等她不要了才能往下轮。”   “不……我、我是说玩具。”欢有病纠正道。   “玩具?”   “对……都、都是以前……她发脾气的时候……给、给扔啦。”   “不是这样的。”小丫头突然醒过神来。   她呜咽着,一时说不出话。几滴眼泪,悄然滴落在手里的布偶上,褪色的布偶碰到眼泪后,颜色瞬间变得深了些。   “我没扔!这些曾经我也很喜欢。只是……只是后来,不小心弄丢了……。”   “呵呵,弄丢了?是从二楼的阳台上,不小心给弄丢的吧!丢到了院子里,被老叶这个坏家伙给偷偷藏起了来。”   夏沫沫的解释不能让人信服。我在挖苦的同时,又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心痛。   是啊,曾经很喜欢。   当随着时间推移,便不再去关心变得可有可无;再往后,就干脆随手扔进哪个角落里慢慢遗忘。殊不知,还有另外一个人。因为你的喜欢便一直默默守护不曾放弃,只是因为你曾经喜欢过,哪怕你已经变得不去在乎了。   随口一笑,牵挂终身。   一趟又一趟无休止地搬运。我们发疯一般扛着老叶留下的东西,像极了狂风暴雨之前忙碌的蚂蚁们。   午夜时分,大功告成。   身后留下一座空屋,干净的连根毛儿都不剩。代价是夏沫沫的家直接爆了仓,东西堆的满满当当,让人无处落脚。得,自己又一次把退路给堵死啦。只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剩下我和那晓年,两个无依无靠的苦孩子被打回原形。   我们自觉地转身下楼去,不大情愿的消失在夜色里,身后并没有一句挽留。欢有病的家就住在后面的一栋楼里,转过弯儿就到。   “再见。”分手前,他有礼貌地说了一句。   再见?再也不见。   夜真冷,让人心力憔悴。   这一幕似曾相识。街角的小旅馆,那晓年匆匆帮我开了间房。她没有选择留下,打了辆出租车。在上车之前,我们都想再说些什么,可犹豫了一下终是没有说出口。   乐队名存实亡。唯一能把大家拴在一起的人,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茫茫然,像断了线的风筝。虽四下有风,却不知该飞向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