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风云开始斩魔

第101章恶篇

  夜晚,艾清云将沈泉扶到床上,替他掖好被角。动作温柔,眼神却锐利。她突然抬起自己的脚,伸到沈泉面前,语气听不出喜怒:   “祝英台的脚好玩吗?”   沈泉心里一咯噔,连忙解释:“她小女孩心性,闹着玩的,我怕直接拒绝,她脸皮薄受不了。”   “我听说……你还舔过她的脚?”艾清云的声音压低,带着探究,“她的脚,和我的脚,哪个更漂亮?”   “当然……当然是你的。”沈泉几乎不假思索。   “那你舔舔看,”艾清云把脚又往前送了送,“看看谁的味道更‘香’一些。”   “不要了吧,老婆,我错了。”沈泉赔着笑,想把这页翻过去。   艾清云却不买账,收回了脚,坐在床沿,抱着胳膊看他,眼神冷静得像在分析案情。   “我查过资料了。恋足癖,有些是因为男性对自身感到自卑,同时又将女性美貌过度神圣化,才会用舔脚、‘吞没’这种行为来贬低自己,表达扭曲的崇拜。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那个大导演昆汀。”她的声音很平,却字字清晰,“你不是在模仿,也不是真的迷恋‘脚’这个部位。你舔祝英台的脚,是因为对她怀有巨大的愧疚,这让你觉得自己肮脏、低劣,所以才用这种近乎自我羞辱的方式,来表达你的歉意和……一种畸形的补偿心理。你觉得她的悲剧是你一手造成的,你想‘保护’她,‘弥补’她,对不对?”   沈泉沉默了。艾清云的话像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划开了他潜意识里不愿深究的角落。他对“脚”本身没有特殊癖好,但那种时刻,那种将尊严碾碎、将自身降至尘埃的行为,确实带来一种扭曲的、赎罪般的放松感,仿佛能短暂地弥合他与祝英台之间那道由恨与罪孽划开的深渊。   “祝英台在培训学校里,天天跟人吵架抬杠,”艾清云话锋一转,语气带上了一丝微妙,“不知道在网上听了谁的撺掇,偷偷把你的经历改编成了网络小说……别说,写得还挺有几分意思,居然还签约了,吸引了不少读者。”   沈泉猛地抬起头:“她把我写成小说了?”   “嗯。”艾清云点点头,看着他,嘴角勾起一个极淡的、带着蛊惑意味的弧度,“想知道书名吗?你舔一下,我就告诉你。”   沈泉看着她,眼神复杂地闪烁了片刻,最终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我舔可以,”他缓缓开口,声音有些沙哑,“但是,你必须再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你既然知道昆汀……”沈泉的目光落在她的脚上,又缓缓移开,耳根微红,“那你应该也知道……‘脚脚’。”   艾清云愣了一下,随即脸颊也飞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红晕,轻啐一口:“下流。”   ---   老旧的小区楼道里,灯光昏暗。   白素贞按照程警官给的地址,找到了那扇贴着褪色春联的房门。按响门铃,等了好一会儿,门才被猛地拉开。   一个胡子拉碴、头发乱得像鸟窝的男人站在门口,身上还带着浓重的烟味。他上下打量了白素贞一眼,眼神疲惫而匆忙。   “你就是老程介绍来的那个……月嫂?”他语速很快,几乎不等回答,“那你先帮我打扫卫生,再把衣服洗了,床单也换一下。新的床单你自己找,找不到就去楼下超市买,记个账,回来我给你报销。我现在有任务,要不是等你,我早走了!”   说罢,他把一串钥匙塞到白素贞手里,抓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急匆匆地冲下了楼,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回荡。   白素贞握着尚带余温的钥匙,有些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   这个男人她见过——正是那天在超市门口广场上,挡在她身前、还把玩滑板的男孩别倒的那个邋遢男人。只是对方似乎完全不记得她了。   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从里屋爬了出来,仰着一张脏兮兮的小脸,对着白素贞发出含糊的“啊啊”声。   白素贞连忙弯腰把孩子抱起来。孩子身上一股混合着奶味和汗味的酸馊气,衣服也沾着不明的污渍。   走进屋里,眼前的景象让她倒吸一口凉气。整个房间简直像被龙卷风扫荡过:满地都是吃完没扔的泡面桶、烟蒂、空啤酒罐、揉成团的废纸。唯有桌子上被勉强清理出一小块“净土”,放着奶瓶和奶粉罐,旁边还贴着一张字迹潦草的纸条,标注着冲奶粉的水温和比例。   看着这乱糟糟的“战场”和怀里扭来扭去、显然不舒服的小人儿,白素贞只觉得一阵头大。   “小娜,是吧?”她努力放柔声音,对着孩子说,“我们还是先给你洗个澡吧。”   听到自己的名字,小娜似乎听懂了,兴奋地伸出小手抱住白素贞的脖子,在她肩头蹭来蹭去。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白素贞仿佛进行了一场高强度的战斗:给哭闹的小娜洗澡、洗头(发现头发打结严重,不得不小心修剪)、换上干净的衣物、将换下的脏衣服和堆积如山的床单被套塞进洗衣机、在垃圾堆里翻找替换的床单未果后,不得不记下尺寸跑去楼下超市买新的……好不容易把小娜哄睡着,她挽起袖子,开始对付那满屋的垃圾。光是清理出来的空瓶罐和外卖盒,就装了整整八个大垃圾袋。   等到庄警官(她后来才知道他姓庄)半夜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时,白素贞还在弯腰擦拭厨房那层厚厚的油污。   “你怎么还没走?”庄警官皱紧眉头,语气有些不耐烦,“今天没干完明天继续啊,又不是让你一天干完?我可没那么多钱付你加班费。”   白素贞这才惊觉窗外早已漆黑一片。事情一件接一件,她忙得完全忘记了时间。   “抱歉,我忘记看时间了,这就走。”她连忙放下抹布,洗了洗手。   庄警官从口袋里摸出皱巴巴的两百块钱,塞到她手里:“行了,今天先这样。下次不用干到这么晚,每次来两个小时左右就行,我按小时算,一小时五十,多了没有。赶紧回去吧,路上小心点。”   说完,他也不再多言,径直走进卧室去看孩子了。   白素贞看着手中那两张还带着体温的纸币,默默将钥匙放在门口的鞋柜上,转身带上了门。   半夜的街道空旷寂寥,几乎看不到行人。黑色的阴影与惨白的路灯将世界切割成明暗交错的碎片。纵使有千年修行的心境打底,此刻作为一个体力有限的普通女人走在这样的夜色里,白素贞心底还是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丝惧意。她现在会累,会受伤,会流血,会痛。   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白素贞吓得心脏狂跳,想也没想,拔腿就跑!   “站住!你跑什么呀?!”一个熟悉的、带着不耐的粗哑男声传来。   白素贞惊魂未定地回头,才发现是庄警官追了出来。   “你把钥匙给我了,你明天怎么进来?”他晃了晃手里的钥匙串,没好气地说,“刚才是害怕?那你还敢一个人忙到这么晚?赚钱也不是这么个拼法。走吧,我送你回去,这大晚上的,治安说好不好,说坏不坏。”   “那小娜怎么办?”白素贞下意识问。   “没事,她睡得沉,送你回去我再跑回来,来得及。”庄警官摆摆手。   “不用了,庄警官,你还是回去照顾小娜吧,我一个人能回去。”白素贞连忙拒绝。   “你刚才吓得差点摔个跟头,还逞能?快点,别磨叽,等会儿小娜醒了找不到人又该哭了。”庄警官不由分说,已经走在了前面,回头催促,“跟上!”   白素贞无奈,只能快步跟上。   一路无话,只有两人的脚步声在寂静的街道回响。好不容易到了白素贞租住的小区楼下,庄警官抬头看了看这不算新但地段尚可的小区,有些疑惑:“你住这地方……还缺钱做小时工?”   “和朋友合租的。”白素贞简单解释。   “合租也不便宜。你看你这样子……”他又打量了她一眼,洗得发白的棉布长裙,素净的脸,“也不像干惯粗活、伺候人的月嫂或保姆。”   “我就是……喜欢孩子。”白素贞低声说。   庄警官“哦”了一声,脱口而出:“自己生不了?”   白素贞的脸“唰”地一下白了,胸口一阵气闷。这人说话怎么如此直接,甚至可以说……粗鲁无礼!   就在这时,她们合租的房门“咔哒”一声开了。杨婵和祝英台居然都没睡,一起探出头来。   “我就说白姐姐一定会回来的!”祝英台得意地瞥了杨婵一眼,“杨婵,你欠我一百块钱!”   “哼,不就是一百块嘛,少不了你的。”杨婵撇撇嘴,真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一张钞票拍在祝英台手里。祝英台接过钱,笑得像只偷到腥的猫。   白素贞一脸尴尬,对庄警官说:“庄警官,我到了,谢谢你。”   庄警官却没立刻离开,目光带着职业性的审视,扫过穿着睡衣、容貌气质各异的杨婵和祝英台。虽然人是老程介绍的,但他习惯性地想多观察一下。   “明天你再过来,把厨房和卫生间彻底弄一下。下个星期我妈从老家过来照顾小娜,到时候就不用麻烦你了。”他交代道。   “好的,庄警官。”白素贞点头。   庄警官又深深看了屋内一眼,这才转身离开。   门一关上,杨婵就捏着鼻子,一脸嫌弃:“这人就是程警官介绍的?身上一股烟味汗臭味,邋遢死了。”   祝英台也皱着眉说:“他看我们的眼神,像在打量什么可疑物品,我不喜欢这个人。”   “他……人其实不坏,就是说话太直,有点……糙。”白素贞试图客观评价。   “看出来了,钢铁直男,没半点情商。”杨婵总结,“要是我,肯定不会用那种眼神看人。”   祝英台凑到白素贞身边,好奇地问:“白姐姐,当月嫂照顾孩子,感觉怎么样?是你想找的那种‘生活’吗?”   白素贞认真想了想,才慢慢回答:“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要的‘生活’。但是……忙起来的时候,脑子里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顾忌都没有,那种感觉很……放松,很踏实。”   “那就是喜欢这种被需要、有事可忙的状态呗。”杨婵一针见血,“我看你就是缺个精神寄托,缺个让你忙起来的人或事。”   “我看啊,”杨婵眼珠一转,又绕回老话题,“你是缺个能说知心话、能一起过日子的人。多出去走走,接触接触人,找个靠谱的男朋友试试,说不定什么都好了。”   白素贞怔怔地看着她们,耳边反复回响着“找个男朋友”这句话。似乎所有人都在劝她走这条路。也许……她真的应该试试?在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里,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真实的牵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