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214号患者

12、草籽

  唉。   再睁开眼睛,我维持在原地,一下都没稀得动弹,如果一定要用个什么词来形容我的心态,那大概就是“麻木”。   难道作恶多端的是我吗?   老天一遍一遍的,这是惩罚我呢?   这逻辑我咋就这么想不通呢!   我就这么在艾伦家地板上躺着,两眼望着天花板,脑子里一片空白。   忽然,楼下响起推门声,那串贝壳风铃都没来得及正经响完一个流程,就被撞的稀碎。   接着凌乱的脚步声顺着楼梯传导上来,我侧了一下头,看见0214被雨水从头湿到脚,面色苍白,眼神狠厉,但整个人的感觉不再沉稳温润,反而漫着掩饰不住的慌乱。   她手里拿着一把刀,紧紧攥着,一眼看见躺在地板上的我,瞳孔一闪,眼镜瞪得像铜铃,错愕的死盯着我。   我坐起来,盘了腿,无语的看着她:“大姐,瞪那么大眼珠子看我干什么?台词忘说了,你倒是问啊!问我,”我掐着嗓子细细一线,鬼腔鬼调的说,“哎呦喂,请问您是不是艾伦医生呀,是我,我预约了您的心理治疗,网上约的,不知道您长这么帅啊,帅的天上有地下无呀,这不下雨呢么,我晚了几分钟您看看,对不起了您呐,您老多担待啊~”   她还是那副慌神鹌鹑似的倒霉样子,声线抖得像山口夜风底下的纸灯笼,“你、你是谁!”   我冷笑一声:“你觉得我是谁?”   她犹豫的说:“你是......艾伦?”   我点点头,“对。”   她无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背后贴在墙上,用力的深呼吸了几下,一偏头,眼睛又瞪的更大了一些。   她看着卧室方向,向里面一指,嘶哑的问:“那他又是谁?!”   他?   我站起身,走几步向卧室里面看了一眼——仰躺着的艾伦胸口插着刀。   那么,我又是我了?   也是醉了!   我叹口气,语气认真了一些,“我重说,行吗?他,你要找的艾伦医生,我,我叫......”   “郑获,”她看向我,“对吗?”   我猜我大张着嘴说不出话的样子,应该非常蠢,但此刻我已经完全顾不上了,因为某种猜想让我整个人亢奋起来,像是那口扣在我脑袋顶上密不透风的铁锅,终于裂开了一条细缝。   有新鲜的空气透进来,至少我不是一个人了。   “你、你也?”我嘴唇有点哆嗦。   她此刻心路历程应该挺复杂,大抵和我第一次在艾伦家睁开眼的时候差不多。   我还记着她插我刀的仇,本不想多解释,绝对只是出于那点稀汤寡水的人道主义精神,才草草讲了我上一次莫名其妙变成了艾伦的样子,最后又莫名其妙被她插刀的因由。   她良久无语,半晌才嗫嚅了一句抱歉。   “算了,”我挥挥手,“一家人最重要是开开心心嘛,饿不饿啊,我下碗面给你吃啊。”   她不陪我玩梗,踱进卧室,从床下面拽出那个铁盒子,准确无误的找到里面雅的旧手机,揣进口袋里。   我此刻看见艾伦的尸体,说实话内心已经毫无波澜了。   现在我可以确认的是,0214也记得之前的事情,所以上天的玩笑里,有两个倒霉催的了。   但我每次嘎了才有机会重来,她呢?   “你杀了我。”她说。   “放屁!”我搓搓脑袋,“不是,那个,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要爆粗口,我就是想表达一下我愤怒心情的等级,”我坐到沙发上,试图还原当时四肢瘫软无力的造型,朝心口点了点,“你那一刀,忘了?怎么成我杀你了!”   她像个木偶,不动不说话。   我催促:“所以到底是谁嘎了你?”   她视线偏向艾伦的尸体,皱着眉头又看向我,很是纠结的样子。   所以在上一次循环中,她以为我是艾伦,插了我一刀,结果一个长着“我”的脸的人忽然从衣柜里跳出来,说他才是艾伦,问这两个陌生人为什么闯进他的家里,杀了“他”。   0214和一个成年男性近身搏斗必然不是对手,很快就被扼住脖子,窒息昏迷了过去,再睁开眼睛时,手机日期显示的时间,又回到了她第一次预约艾伦医生诊疗的时间之前。   这里面关系太混乱了,我知道我理解她要表达的意思了,就是不知道我自己表述清楚了没有。   所以,我捋了捋:只有艾伦没死的这次,因为我进入了他的身体,所以他的灵魂也进入了我的身体,我和傻逼艾伦互换了灵魂。而之前之后的几次,艾伦都被我那一刀捅得不能更死了,也就没有半路杀出艾咬金的烂眼边事了,对吧。而且他这么一搅和,0214也跟着进入了循环中,到哪说理去呀。   “已经这样了,你有什么想法?”我问。   她在我身边期期艾艾的坐下,我算是有点熟悉她了,知道她这神情,脸面上一点不变,脑子肯定还在飞快的转着。   她说:“之前都没我的事儿。”   我懂,也就是说,这“事儿”从本质上,还是应在了我杀艾伦这件因果上。   艾伦不该死,还是说,艾伦不该死在我手上?   按照这个逻辑,我就不应该为得得报仇吗?   那不可能。   我笃定的看着她,“再报应我一万次,我也必须亲手杀了艾伦,这件事没有商量。”   她问:“为什么呢?”   我走过去,俯视着仰躺着变成青白色的艾伦的脸,抬手摸了摸那把水果刀的刀柄,沉声说:“这把刀是得得留给我的最后的东西,他让我把它插进艾伦的心脏里,我就必须做!”   其实严格说起来,得得并没有这样明确的说。   这是我自己的理解。   这话说起来,可有点太长了。   我有对不着调的父母,大概就是那种街边染着黄毛抖着脚,走五里路众筹才能吃得起一碗麻辣烫的精神小伙和精神小妹,于某次一时兴起的碰撞下,毫无准备与期冀的创造出了一个多余而意外的我。   那俩人自己都养不活,自然没人会想要对我的人生负责。   于是我被丢回乡下老家,交给老一辈精神老伙扶养。   爷爷除了喝酒打人之外,还有个偷鸡摸狗的优点,总能时不时带回一些散钱,至少饿不死家里几张嘴。   所以邻村的一个哑巴寡妇,带着个说不上是儿子还是孙子的小男孩,为了这仨瓜俩枣的一口吃食,加入了爷爷的家庭。   这小男孩没上户口,也没有正式的姓名,我叫郑获,爷爷说:那他叫郑得算逑了。   小孩子对生存资源的占有是敏感而本能的,仨瓜俩枣,加一起也就是五,他多吃一口,我必然就少吃一口,何况那还是个来路不明寄生虫似的一个野种。   所以在大人看不见的地方,我总是打他,由着心性欺负他。   可他就像是缺心眼似的,还是“哥哥、哥哥”的叫个不停,扯着我的衣服,跟屁虫一样,低眉顺眼的随着我山上水里的疯跑。   我看那柴火杆野鸡爪子似的胳膊手,总是从心里感到厌烦,所以在他七八岁的某一天,我拎着一壶烧沸的水,浇在了他总是拽着我衣服的那条膀子上。   那是我第一次直面鲜血淋漓的惨烈。   他整夜整夜的高烧,全身几乎像是要冒起白色蒸汽。   那个哑巴只会在一旁捂着脸嚎哭。   爷爷正巧喝醉了,先把这娘俩拖下地,狠狠揍了一顿解闷儿,第二天酒醒了,才用井水化了石灰块,澄清后混了菜籽油,把得得那条膀子腌了起来,油亮肿大。   得得终归是命大,但手臂上留下了永久的凹凸不平的疤痕。   “哥哥,哥哥。”伤好之后,他仍然这样叫我,用狰狞的一条胳膊,拽着我的衣角。   作为补偿,我把上树掏的鸟蛋,烤熟后分了一颗给他。   后来我去县上读初中,饭票不够填饱肚子,总是他偷背了家里的红薯土豆,烤成黑黢黢的一包,在无人看顾的夜里独自翻过一座山,在清晨的微曦中,隔着校门铁栅栏,用满是伤疤的手,递给我。   “哥哥。”   他这样叫我。   我忽然明白,他不是不恨我,他只是别无选择。我们这样的孩子,野草籽似的,随风一撒荒蛮生长,除了彼此,在这个世界上,还拥有别的什么吗?没有了,有一个偶尔伤害自己的亲人,总好过无依无靠孤魂野鬼似的,独存在这严酷的人世间啊。   想通了的这一刻起,我把他当成了真正的亲人,我的弟弟,得得。   得得越长大,越显出机灵。   小学连蹦带跳升了几级,三年读完了六年的课程,被校长当个新鲜事报了上去。   所以我大学快毕业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大一。   他上了大学,性子愈发活泼,人缘也好,打工的路子比我多。赚了钱,就会坐上公交车,横穿整座城市,来我学校附近,请我吃饭改善伙食。   贫瘠的营养让他个子矮小,即使快成年了,也只有一米六五左右,细胳膊细腿的,一双大眼睛乌溜溜转,冲我笑着说:“哥哥。”   “怎么了?”我一边往嘴里塞肉,一边看他掏出一张纸来,放在桌上,想给我看。   桌上都是盘子,我没看,让他收起来,有话直接说。   “学校有个社团,在招人,我想试试。”   “试呗。”   他笑了笑,“训练时间长,可能会占用一份打工的时间,我没想好,但那个社团好像挺有意思的,他们说,我锻炼锻炼,兴许还能长个儿。”   我给逗笑了,隔着桌子伸手揉了一把他的脑袋,笑道:“想去就去,打工少一份怕什么,我最近找到一个家教的工作,时间少钱还多,你需要钱了和我说,我补给你不就行了,再说,我毕业也比你早,赚钱肯定比你先,你别想那么多生活的负担,好好学习,该玩就玩,嗯?”   我吃了一口肉,忽然有点好奇什么社团还管长个儿。   他两手拄腮,笑着说:“攀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