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3点,好莱坞分局。 大楼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建筑,五层高,米黄色外墙,窗户是那种老式的推拉窗。 副局长的办公室在三楼。 范希尔穿着正装,一套从二手店买的灰色西装,不太合身,肩膀处有点紧。 他敲了敲门。 “进来。” 声音低沉,带着烟酒浸染多年的沙哑。 范希尔推门进去。 办公室不大,约十五平米,书桌后面是百叶窗,窗外能看到停车场。 书桌是实木的,边缘有磕碰的痕迹。 上面堆着文件、一个咖啡杯、一个烟灰缸,里面有三四个烟头。 副局长詹姆斯·哈里森坐在高背椅上,五十岁上下,白人,头发花白,梳成背头,发际线很高。 脸型方正,下巴很宽,眼睛是深灰色,眼神锐利,像鹰。 他穿着警局的白衬衫,肩上有一道金杠和两片银叶,副局长(队长)的衔级。 “汤姆·康纳斯?” 哈里森看着手里的文件,没抬头。 “是的,长官。” 范希尔站直。 哈里森终于抬起头,打量他。 目光从脸到肩膀,到手,到腿,像在评估一件工具。 “坐。” 范希尔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下。 哈里森把文件放下,点了根烟,万宝路红标,烟味很冲。 “疤脸推荐的人。” 哈里森开门见山。 “说你很能干,不怕死,有脑子。” 范希尔没说话,等下文。 “我问你几个问题。” 哈里森抽了口烟。 “第一,你有没有相关经验?我指的是,警察工作。” “有。” 范希尔说。 “但不是用这个名字。” “哦?” 哈里森挑眉。 “说说。” “我曾经在帕克中心凶杀课待过。参与过几个案子,包括比弗利山庄连环杀人案、橡木酒庄命案、还有去年底的连环杀人案。” 哈里森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显然知道这些案子。 “那时候,你用的什么身份?” “范希尔·康纳斯。” 范希尔坦白。 在美国,在黑警系统,想让别人信任你,最快的办法,就是把柄。 “你确定?我不喜欢有人骗我。” “千真万确。” “有点意思。” 哈里森笑了,那种看到有趣玩具的笑。 对方说的是不是实话,他只要回头查一下就知道。 沉默了几秒。 烟雾在办公室里缭绕。 “第二个问题。” 他说。 “你现在这个身份,有没有犯罪记录?” “有。” 范希尔说。 “不过都是小打小闹的那种。” “嗯。” 哈里森点点头: “我喜欢诚实忠诚的人。” 他按灭烟头,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停车场。 “好莱坞分局现在...不太平。” 哈里森背对着范希尔说。 “我负责巡逻部门,另一个副局长,罗伯特·米切尔,负责侦探部门。我们俩...在竞争。” 他转过身: “明年局长要退休,上面会从我们两个中选一个接任。所以现在,我需要能人,需要把事情办漂亮的人。” 他走回书桌: “疤脸说你交了投名状,杀了拉蒙特。够狠,够果断。我需要这种人。” “但我需要确认,你有没有脑子。” 哈里森盯着范希尔。 “光会杀人不够,还得知道什么时候杀,怎么杀,杀完后怎么收场。” 范希尔平静地回视: “你查一下范希尔·康纳斯,就会知道我有没有脑子了。” 哈里森自认看人的眼光不错,最终选择相信范希尔。 他拿起笔,在一份文件上签字。 “明天来报到。一级警员,巡逻部门。我会把你安排到相对不错的街区,你要尽快适应,然后积累‘功绩’。” 他把文件推过来: “但有件事你得知道。跟我干,意味着站队。米切尔副局长那边的人可能会找你麻烦。而且,巡逻警是警察系统里死亡率最高的岗位之一。你想清楚。” 范希尔接过文件,看都没看,直接签字。 “我想清楚了,长官。” 哈里森满意地点头: “好。到了合适的时机,我会用你的,好好干!” 就这样,范希尔重新进入警察系统。 接下来的四个月,他一直在好莱坞分局巡逻部门工作。 正如哈里森所说,他负责的街区“相对不错”,不是比弗利山庄那种富豪区,也不是Skid Row那种贫民窟。 是中产阶级社区,有公寓楼,有小商铺,有学校。 犯罪率中等,大多是入室盗窃、车辆盗窃、家庭暴力,偶尔有毒品交易。 对范希尔来说,这种环境正好。 既不会太危险,又不会太无聊。 更重要的是,他有时间有精力积累‘功绩’,可以往上爬。 唯一的问题。 就是没人愿意跟他搭档。 范希尔上班第一天,分配到的搭档是个老警察,五十二岁,还有三年退休。 他听说范希尔是哈里森副局长直接招进来的,又听说范希尔“有背景”,一开始很客气。 但第一次出警就出了问题。 那是一起家庭纠纷报警,丈夫酗酒,打妻子。 范希尔和搭档赶到现场,丈夫情绪激动,手里拿着刀。 按照标准程序,应该先安抚,控制距离,等支援。 但范希尔直接上前。 搭档在后面喊: “汤姆!等等!” 范希尔没听。 因为他看到了那个丈夫头顶的白线。 白线连接着妻子,也连接着角落里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应该是女儿。 范希尔能预测到,如果按照标准程序拖延,丈夫会在情绪失控下伤害妻子和女儿。 所以,他选择快速解决。 一个箭步上前,抓住丈夫持刀的手腕,反向一拧,刀掉在地上。 然后一个过肩摔,把丈夫摔在地板上,转上手铐。 整个过程不到十秒。 丈夫在地上挣扎咒骂,妻子在哭,女儿在尖叫。 搭档冲进来,脸色发白: “你他妈疯了?他手里有刀!” “解决了。” 范希尔平静地说。 “万一他开枪呢?” “他没枪。” “你怎么知道?” 范希尔没回答。 第二天,搭档申请调换岗位,去了文职。 理由是“心脏不好,不适合一线”。 第二个搭档是个年轻警察,二十五岁,刚从警校毕业半年,充满理想主义。 他听说范希尔很厉害,主动申请跟他搭档。 第一次出警,是便利店抢劫。 两个蒙面劫匪,手里有枪。 范希尔和搭档赶到时,劫匪正往外跑。 按照标准程序,应该找掩体,喊话,等待支援。 但范希尔又选择直接硬刚。 在停车场,双方交火。 范希尔开枪,击毙一个劫匪,击伤另一个。 自己左臂中弹,子弹擦过,皮外伤。 搭档吓坏了,蹲在警车后面,一枪没开。 事后,范希尔得到表彰,搭档被批评“临阵畏战”。 一周后,搭档申请调离巡逻部门,去了交警队。 第三个搭档,也差不多,只干了三天。 那是一次毒品交易抓捕行动,范希尔独自冲进仓库,制服四个毒贩,缴获五公斤可卡因。 搭档在外面守着后门,等范希尔完事了才敢进去。 第二天,搭档直接递交辞职信。 理由是“这份工作不适合我”。 从那以后,再没人愿意跟范希尔搭档。 巡逻部门里流传着关于他的各种说法: “不要命的疯子。” “哈里森副局长的私兵。” “跟他搭档,要么被他害死,要么被他衬得像废物。” 范希尔不在乎。 他甚至觉得这样挺好。 一个人,更自由,更方便执行组织的任务。 过去三个月,他利用巡逻警的身份,收集了大量素材: 拍摄了Skid Row流浪汉的生存状态,记录了黑帮在街头的毒品交易过程,偷拍了几个收受贿赂的警察。 甚至还潜入过一次富豪的私人派对,拍下了那些所谓“上流人士”吸毒、滥交的丑态。 所有这些,他都通过组织给他的隐蔽摄像设备拍摄,并回传给组织。 组织很满意。 每周都会发来新的指令,新的要求,还有更先进的设备工具。 范希尔一一照做。 他感觉自己找到了存在的意义。 上午10点28分。 对讲机里传来调度员的声音,打断了范希尔的回忆。 声音急促,带着职业性的冷静,但语速比平时快: “所有单位注意,林肯高中发生枪击事件,重复,林肯高中发生枪击事件。地址:北林肯大道1800号。 据报有两名武装嫌疑人正在教学楼内活动,已有多人伤亡。需要紧急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