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世界。 2007年9月23日,上午10点。 洛杉矶,好莱坞分局辖区。 巡逻车是2004款的福特维多利亚皇冠,白色车身,两侧有洛杉矶警局的蓝金色徽标和“POLICE”字样。 车内弥漫着一股复合气味。 旧皮革座椅散发出的微酸气味,清洁剂残留的柠檬香,空调吹出的带着灰尘的凉风,还有一点点汗味。 这辆车上一个使用者是个胖子,座椅上还留有他体型的凹痕。 范希尔坐在驾驶座上,左臂搭在车窗边缘,右手扶着方向盘。 他穿着标准的洛杉矶警局巡逻警制服。 深蓝色长袖衬衫,胸口别着警徽和姓名牌,肩上有一道银色横杠,一级警员的标志。 腰间的黑色尼龙枪带上挂着格洛克22手枪、两个备用弹匣、手铐、警棍、对讲机。 裤子是配套的深蓝色,裤腿塞进黑色战斗靴里。 车窗外,好莱坞的街道在九月上午的阳光下显得慵懒。 这里是相对不错的街区,距离星光大道大概十分钟车程,街道两侧多是两层或三层的公寓楼,外墙刷成浅黄、米白或淡粉色。 路边的棕榈树高高耸立,叶子在微风中轻轻摇晃。 偶尔能看到一两栋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建造的西班牙风格住宅,红瓦屋顶,拱形门窗,门口种着仙人掌和九重葛。 街上的行人不多。 一个拉丁裔妇女推着婴儿车,车上挂满了购物袋。 两个穿紧身背心和短裤的年轻女孩在慢跑,金色马尾在脑后甩动。 一个流浪汉坐在公交站长椅上,面前摆着纸板牌子,上面写着“上帝保佑你”。 范希尔的目光扫过街道,缓慢地驾驶巡逻车。 车速保持在每小时25英里,刚好够观察周围,又不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仪表盘上的对讲机发出滋滋的电流声,偶尔有调度员的声音传出,报告其他区域的小型事故。 车辆刮擦,商店盗窃,家庭纠纷。 都是日常。 范希尔已经习惯了这种节奏。 他看了一眼后视镜。 镜子里的男人,棕发剪成标准的警员短发,额头有三道浅浅的抬头纹,眼角的纹路也比之前深一些。 但眼神变了。 不再是那种迷茫的、抗拒的、找不到方向的眼神。 现在他的眼神里有种明确的、冷静的、有目标的光。 四个月前,在那个Denny's快餐店,他收到“组织”的消息。 从那以后,一切都变了。 他不再是那个在Skid Row挣扎求生的流浪汉汤姆。 他是“红线”。 一个肩负使命的人。 组织给他的指令很明确。 打入敌人内部,往上爬,收集美利坚的真实面貌和黑暗面。 范希尔花了三天时间,仔细思考如何执行这个指令。 打入敌人内部并往上爬,最佳的途径就是继续当警察。 在美国所谓的上层,由三个群体构成: 一是传统贵族,那些党派人士,家族几代人都玩政治,名字后面带罗马数字的那种。 范希尔没那个背景,也没那个资格。 二是有钱人,那些掌控着国家经济命脉的华尔街大鳄、军工医疗复合体、硅谷精英、石油家族。 想成为这种可以左右国家政策的顶尖有钱人,需要资本积累、人脉网络、时代机遇,缺一不可。 他现在的起点太低了,从零开始爬到那个位置,至少需要二十年,甚至更久。 三就是大内高手,在国家体制内干具体事务的能人。 FBI、CIA、国土安全部、各级警局、政府职能部门。 这条路,最适合他。 他的金手指也符合这个方向。 “罪业白线”能帮他破案,能让他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关联。 只要站好队,关键时刻把握住机会把事情办得漂亮,上面一定会提拔他。 因为在任何一个群体内,必须要有干事的人。 不能全是耍嘴皮子或只享受蛋糕的,不然这个群体最后只能被另一个更强大的群体吞噬。 在哪里,能人都是抢手货。 特别是会来事的能人,更是稀罕。 想通了这一点,范希尔开始行动。 第一步:重新进入警察系统。 但这次不能再用“范希尔·康纳斯”的身份了。 那个身份已经彻底废了。 好在,他还有汤姆·康纳斯这个原主合法身份。 第二步:找到推荐人。 在洛杉矶,想进警察局,光有合法身份不够,还得有人推荐。 特别是对有过“前科”的人。 他需要一个有分量的人,能压下那些疑问,直接把他招进去。 范希尔想到了墨帮。 那几个月在Skid Row,他每周六“开席”,和墨帮成员建立了不错的关系。 那些人知道他做饭好吃,知道他打架厉害,还知道他“有脑子”。 更重要的是,墨帮和警察系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洛杉矶,这是公开的秘密。 范希尔找到墨帮在Skid Row南区的头目,一个绰号“疤脸”的光头壮汉,就是第一个吃他炒饭的那个人。 在第七街一家墨西哥餐厅的后院,两人见面。 疤脸坐在塑料椅上,抽着雪茄,看着范希尔: “汤姆,说吧,想要什么?” “我想当警察。” 范希尔直说。 疤脸挑了挑眉,笑了: “警察?你?有意思。为什么?” “我想往上爬。” 范希尔说得很坦诚。 “在街头混,永远都是底层。进了体制,才有机会。” 疤脸抽了口雪茄,烟雾从鼻孔喷出: “说得对。但你凭什么觉得我会帮你?” “我可以交投名状。” 范希尔说。 “哦?什么投名状?” “帮你们完成一次对敌对帮派的有效打击。” 范希尔看着疤脸的眼睛。 “并亲手杀了他们一个重要人物。” 疤脸沉默了几秒钟。 然后他笑了,露出金牙: “好!我喜欢直接的人。就...血帮在Skid Row北区的头目,‘大个子’拉蒙特吧。敢不敢?” 血帮和墨帮在Skid Row争斗多年,抢地盘,抢毒品生意,互相暗杀。 拉蒙特是血帮在那片区域的主要负责人,心狠手辣,去年杀了墨帮两个重要成员。 平时有六个保镖守护,出门至少带两辆车,从不单独行动。 范希尔自信一笑。 “给我一周时间就行。” 疤脸盯着范希尔看了很久,最后点头: “行。如果你能做到,我亲自把你推荐给好莱坞分局的副局长。他和我...关系不错。” 接下来的一周,范希尔开始准备。 他花光了所有积蓄,买了监听设备、望远镜、一辆二手摩托车。 他跟踪拉蒙特三天,摸清了他的行动规律。 每天早上9点,拉蒙特会从他在Skid Row北区的公寓出发,坐一辆黑色雪佛兰Suburban,前往他在林肯高地的一家脱衣舞俱乐部。 路线固定: 从公寓出来,上101号公路,在林肯高地出口下,右转进入商业街,在俱乐部后门停车。 保镖配置: 前面一辆车,四个保镖。 后面一辆车,两个保镖加拉蒙特本人。 范希尔选择在林肯高地出口附近动手。 那里有一段高架桥下的路,相对偏僻,车流不多。 他选择的时间是早上9点20分,拉蒙特的车队正好经过那段路。 那天早上,范希尔穿上黑色连帽衫,戴上面罩,骑摩托车提前到达埋伏地点。 他把摩托车藏在桥墩后面,自己爬上高架桥的维修梯,蹲在桥梁的阴影里。 手里拿着一把AR-15步枪,是他向墨帮借的。 9点18分。 第一辆车出现,白色道奇 Charger,里面坐着四个保镖。 范希尔没动。 很快。 第二辆车出现,黑色雪佛兰Suburban。 范希尔深吸一口气,瞄准。 他等Suburban开到桥下,对着前轮,扣动扳机。 砰!砰!砰! 三发点射,前轮爆胎。 Suburban失控,撞向桥墩。 范希尔立刻调转枪口,对准前面那辆道奇Charger。 那辆车已经刹车,保镖们正在下车。 范希尔开火。 全自动扫射,三十发子弹在五秒钟内倾泻而出。 道奇Charger的车身被打成筛子,挡风玻璃碎裂,两个保镖当场死亡,另外两个受伤倒地。 范希尔扔下步枪,从桥梁上跳下,八米高,落地时翻滚卸力,左肩传来剧痛,可能骨裂了。 但他没停。 从怀里掏出一把大威力手枪冲向Suburban。 车门已经变形,司机头撞在方向盘上,昏迷不醒。 后排,拉蒙特正挣扎着爬出来,额头流血,手里握着一把枪。 他看到范希尔,举枪瞄准。 范希尔更快。 砰! 砰! 两枪。 近距离下,准确命中对方的面部。 拉蒙特眼睛瞪大,手枪掉在地上。 范希尔凑近,又对着拉蒙特的额头和心脏各补了一枪。 砰! 砰! 然后转身,对着Suburban里还活着的保镖,那个坐在副驾驶座上,正迷迷糊糊摸枪,也开了一枪。 砰! 完事。 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范希尔扔掉枪,骑上摩托车,离开现场。 左肩的疼痛越来越剧烈。 但他成功了。 投名状交了。 三天后,疤脸在一家汽车旅馆的房间里见范希尔。 房间很简陋,一张床,一台老式电视机,空气里有霉味和廉价空气清新剂的味道。 疤脸递给范希尔一个信封: “这是推荐信。好莱坞分局,巡逻部门副局长,詹姆斯·哈里森。他明天下午3点有空,你去见他。” 范希尔接过信封。 疤脸疑惑的看向他的左臂。 之前还吊着,现在好像已经痊愈。 “你做到了。拉蒙特死了,血帮现在乱成一团,我们趁机抢了他们三个毒品交易点。干得漂亮。” 范希尔没接话,只是点了点头。 疤脸拍拍他的肩: “进了警局,别忘了是谁帮你的。哈里森副局长...他每年从我们这里拿不少钱。你好好替他做事,他会照顾你。但记住,你是我们的人。” 范希尔点头: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