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碗碰了一下。 我喝了口酒,辣得嗓子眼发紧。他看着我,说: “你以后打算咋办?” 我想了想,说:“房子还在。” “嗯。” “装修完了,货架子也打了,招牌也做了,”我说,“就差货。” 他看着我,等我说下去。 我接着说:“阿建那边,钱还留着。他说等我出来,一块儿再去南方。” 他点了点头。 “那就去。” 我看着碗里的酒,看了半天,说: “但不去石狮了。” “去哪儿?” 我抬起头,看着他。 “去更远的地方。” 他没问更远是多远,就点了点头,把碗里的酒一口干了。 干完了,他说: “我跟你一块儿去。” 我愣住了。 他看着我,那眼神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他看我,眼里总带着点自嘲,带着点“咱就是个粗人”的自贬。现在,那眼神里啥也没有,就平平静静的,像一口井。 “那二十几封信烧了之后,”他说,“我想明白了一件事。” “啥事?”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暂时落魄,总有一天会恢复‘本该有的样子’,”他笑了笑,“但那样子,从来就没存在过。” 我没说话。 他接着说:“我就是我。种地的出身,农村的长相,这辈子也变不成城里人。但那又咋样?”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看着外头的月亮。 月光照在他身上,照着他那件旧军装,那条灰涤纶裤,那双麻绳绑着的黑皮鞋。 他背对着我,说: “我想去南方看看。不是去找谁,不是去求谁,就是去看看。” 我也站起来,走到他身边。 两个人站在门口,看着月亮。 看了一会儿,我说: “那就一起去。” 他转过头,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 他笑了。 那笑,跟我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没有自嘲,没有不甘,没有那种“我本该如何如何”的怨气。 就是笑。 干干净净的笑。 第二天一早,我去找了阿建。 他在家,正蹲在院子里擦那辆摩托车。看见我进来,他站起来,走过来,上下打量了一遍——从洗得发白的蓝布中山装,到裤腿上溅着的黄泥点子,到脚上那双解放鞋改的拖鞋。 打量完了,他伸出手,在我肩膀上拍了拍。 “出来了?” “出来了。” 他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烟,递给我一根。 两个人蹲在院子里抽烟。 抽了两口,他说:“钱还留着呢。” “我知道。” “啥时候走?” 我想了想,说:“再过几天。” 他扭头看我。 “等个人。” “等谁?” 我没回答,指了指他手里那张纸——那张去南方的线路图,三个月前我给他添了一笔的那个地方。 他低头看了看,抬起头,看着我。 “那个人,去这儿?” 我点了点头。 他把那张纸往地上一拍,说:“行,那就等。” 从阿建家出来,我去了刘衡那儿。 他还是蹲在院子里磨刀。看见我进来,他抬起头,说: “又来了?” “嗯。” 我在他旁边蹲下。 他继续磨刀,磨一会儿,用拇指肚蹭蹭刀刃。蹭完了,他说: “听说你还要去南方?” “嗯。” “这回干啥?” 我想了想,说:“进货。” 他点了点头。 我又说:“还带个人。” “谁?” “陈旭东。” 他磨刀的手停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 然后继续磨。 磨完了,他把刀放下,看着我。 那眼神,我看不懂。 看了几秒,他说: “你变了。” 我愣了一下。 “变啥了?” 他摇了摇头,说不上来。但他就那么看着我,看着看着,突然笑了。 他这人,平时不笑。一笑起来,那张脸看着怪吓人的,像庙里的金刚活了。 但他就是笑了。 笑完了,他站起来,进屋。出来的时候,手里拎着块肉,用草绳系着,递给我。 “给你妈带去。” 我接过来。 他又说:“你那个房子,我给你看着呢。没人动。” 我点了点头,站起来,往外走。 走到门口,他在后头喊了一声:“哎!” 我回头。 他站在那儿,站在阳光下,站在那些挂着的肉、那些磨好的刀中间。膀大腰圆的一坨,系着那条胶皮围裙,围裙上还是有干了的血点子。 他说:“下次回来,给我带把好刀。” 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行。” 回到家,王桂芬正在院子里晒被子。 我把那块肉递给她,她接过去,看了看,说: “刘衡给的?” “嗯。” 她把肉收起来,继续晒被子。 我站在院子里,看着她。 她比以前更瘦了,更干了,像一棵被风吹了太多年晒干了水分的老白菜。但她晒被子的时候,还是会用手把被角抻平,一下一下的,抻得认认真真。 我走过去,在她旁边蹲下来。 她没看我,继续晒被子。 晒完了,她站在那儿,背对着我,说: “又要走?” “嗯。” 她不说话了。 我蹲在那儿,看着她的背影。 看了很久,我开口了: “妈,我以前……有个东西,压枕头底下压了三年。” 她没回头。 “每天晚上摸出来看一眼,看完再塞回去,”我说,“那东西,我撕了。撒风里了。” 她还是没回头。 我接着说:“但我撕了之后,才发现一件事。” “啥事?”她问。 我说:“我一直觉得,只要有了城镇户口,就能变成城里人。但城里人不是那么变的。” 她转过身,看着我。 我蹲在那儿,抬头看着她。 阳光照在我们俩中间,照出两道影子,一道长的,一道短的,挨着。 她说:“那你变成啥了?”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 她不说话了。 站了一会儿,她又转过身,继续晒被子。 我站起来,进了里屋。 倒在床上,盯着房顶上那些发黄的报纸。 它们还在。 那些招工启事,那些“城镇户口”,那些“全民合同制工人”,都还在。 我看着它们,看了很久。 然后我笑了。 把手伸到枕头底下——空的。 那支钢笔,那三个月前买的高级货,在里头的时候,让刘衡收走了。他说那是证据,得留着。后来案子判了,他说还我,我说不用了,你留着吧。 所以现在枕头底下啥也没有。 空的。 但我躺在那儿,觉得挺踏实。 傍晚的时候,有人敲门。 我去开门,是林小满。 她站在门口,穿着那件浅蓝色碎花衣裳,手里捧着那本书——《野菊花》。 “给你。”她说。 我接过来。 她说:“这本是送你的。上头……上头我写了字。” 我翻开。 扉页上,她用那笔一笔一划的字写着—— “给那个帮我把它带去南方的人。” 我抬起头,看着她。 她站在门口,站在夕阳里,脸上有点红。不知道是夕阳照的,还是别的什么。 她说:“听说你还要去南方?” “嗯。” 她抿了抿嘴唇,把话在嘴里过了一遍筛子,然后说: